独家代理销售合同模板(精选9篇)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出售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大连产市 区 路(街) 巷 号 单元 层 号。 结 构 框架 用途 住宅 系国有产权。建筑面积 房证号 。具体内容以房证为准。独家全权委托乙方转让,并代理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
第二条 委托转让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转让房屋的价格确定为金额(大写):(小写)¥:
2、该委托价格是甲方实际所得金额,过户手续各项税、费,由方承担。
3、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直接为甲方设定和代甲方承诺任何负担和义务。
4、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转让期限自 止,不包括办理过户及银行贷款所需时间。
5、在委托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与方签订,待确认收取定金后甲方再与购买方办理过户,乙方并必须遵守委托协议要求和履行。
6、乙方在转让过程中,实际转让价格高于委托价格,甲方愿意将超额部分作为委托报酬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房屋过户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甲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得对该房屋委托他人转让、赠与、抵押等不利于乙方实现权利的行为。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债务纠纷等响转让的情形。该房屋如出租在过户时应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遵循甲方要求,按照符合委托人利益的原则处理委托事务。
2、乙方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因乙方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害时,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3、乙方在此协议进展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包括宣传、人工、交通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当亲自履行受托事务。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事务再转委托他人办理。对于因转让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欲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对方该房屋委托转让价款总额百分之 3 的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条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另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各条款均已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 方: 乙 方: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身份证: 注册号: *00300631
经办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项目委托乙方进行独家销售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地合肥市的有关法规、政策,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标的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第三条 标的地点:
第四条 标的概况: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总建筑面积为 ㎡,
(具体面积指标以商品房销售测量报告为准)。可售物业形态有 等。
第三章 合作方式及内容
第五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并将整个合作过程根据开盘前后分为两个阶段。一、开盘前阶段:乙方在开盘前提供详尽准确的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营销策划等服务工作作为项目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并形成《项目市场定位报告》、《项目营销推广方案》提交甲方。其中《项目市场定位报告》自合同生效后 45 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项目营销推广方案》于 开盘前两个月内 提交给甲方,并均以powerpoint向甲方正式提报;二、开盘销售阶段:乙方对其销售代理范围内的物业进行独家销售代理。
第四章 合作期限
第六条 根据甲方的开发步骤,本项目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销售完毕[即总体销售率达到90%〈套数比〉或以上,可视同本项目销售完毕]之日止。
第五章 甲乙双方责权
第七条 开盘前阶段
1. 为配合甲方开发本项目,乙方接受甲方委聘对甲方项目进行前期营销准备。该阶段工作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具体时间见第五条。
2. 工作结果验收:《项目市场定位报告》、《项目营销推广方案》
3. 双方责权
甲方责权:
⑴ 开盘时间由甲方决定。
⑵ 在合同生效五天之内,应乙方的要求提供与委托项目有关的原始资料,包括项目背景、征地拆迁资料、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其他相关资料等。
⑶ 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次工作提供必要协助。
⑷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前销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成果后三日内,给乙方关于其对该成果是否通过的书面回复意见;若逾期回复,或经乙方书面催促仍不予回复,则乙方视为甲方已认可该成果。
⑸ 对乙方提交的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成果(《项目市场定位报告》、《项目营销推广方案》)审查验收。
⑹ 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策划费用。 乙方责权:
⑴ 与甲方紧密联系,加强沟通。
⑵ 为甲方提供该项目前期营销准备工作。
⑶ 在合同期内乙方将按其承诺标准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于合同规定时间内
以书面及电子文本形式提交项目前期营销准备工作成果给甲方。
⑷ 在合同期内跟进相关的规划设计工作。结合《项目定位方案》向相关设计单位提出建筑规划、园林景观、单体户型、功能配比等调整建议。 ⑸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本项目研究成果。
第八条 开盘销售阶段
1. 该阶段具体工作内容:乙方对其销售代理范围内的物业进行独家销售代
理(详见附件一),该阶段受托时间为入市开盘后至项目销售完毕[即总体销售率达到90%〈套数比〉或以上,可视同本项目销售完毕]之日止。
2. 双方责权
甲方责权:
⑴ 确保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文件,向乙方提供销售使用之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文件副本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⑵ 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手续事宜,并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资料。 ⑶ 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宣传媒体及资料上印上乙方销售策划代理字样及乙方标识、电话、地址。
⑷ 甲方负责该项目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所需费用,相关方案由乙方报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⑸ 甲方于该项目地盘现场或市区提供合适的地点供乙方作售楼部(甲方可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设臵市区售楼部),为该销售地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电话、电脑及空调等设备设施保障,支付水电费用(乙方支付电话、网络费用);在该项目的现场设臵示范单位(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设臵示范单位),并提供售楼部及示范单位的保安和保洁。
⑹ 负责最后确认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执行双方确定的有关销售配套硬件(如售楼部、示范单位、建筑及园林工程形象进度等)。
⑺ 甲方负责审定由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或销售资料,并根据实施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⑻ 在代理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以甲方签字或盖章形式认可为准。
⑼ 准时支付乙方应得的相应费用。
⑽ 负责该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签署。
⑾ 甲方有权派人监督乙方整个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
⑿ 甲方具有销售合同的最终审核和签署权。
⒀ 甲方派专人审核销售合同,收取购房定金及各期购房款。
乙方责权:
⑴ 整个策划、销售过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及合肥市的有关法规。
⑵ 负责该项目之营销策划及销售执行。
⑶ 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及竞争对手分析。
⑷ 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或其它因素提出调整项目之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的建议,由甲方审核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执行。
⑸ 乙方负责项目宣传活动的策划,并协助甲方监督模型、效果图、展销带、展示模型、电视广告(三维动画)宣传片等有关之销售资料的制作。 ⑹ 负责设计项目售楼书、单张、展板、报纸广告、电台广告、软文、认购书、户外广告、电视广告片(含 维动画片)创意、认购须知等有关资料,并自行承担设计费用。
⑺ 对销售队伍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在每次推广前对销售人员进行销讲,让其准确领悟推广诉求要点及展销安排。
⑻ 派遣足够有专业经验的销售队伍负责推销工作。
⑼ 负责其销售人员的奖金、工资、福利保险及其它由于代理项目所产生的办公成本。
⑽ 负责客户洽谈及办理签约手续,并协助甲方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作出合理及合法解释。
⑾ 指导客户缴交各期房款和税费、办理银行按揭初审手续,协助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助甲方催交楼款等一系列售后服务工作。
⑿ 委托期内,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从事代理销售活动。不得向认购者作出超过甲方委托及许可范围的书面或口头的承诺。 ⒀ 协助办理产权证件及相关手续。
⒁ 协助办理物业交收手续。
第六章 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九条 (开盘前阶段)前期营销准备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预付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作为项目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费用。
2. 在本合同签订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费用 万元;在乙方完成《项目市场定位报告》及《项目营销推广方案》并向甲方正式汇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第二期费用 万元;在项目正式开盘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第三期费用 万元。
第十条 (开盘销售阶段)销售代理佣金、溢价分成及支付方式
1. 报酬金额:甲方同意按总销售额的 作为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含销售代理佣金、全程营销策划费用、前述第八条乙方责任第(6)款中涉及的设计费用等)。
2. 报酬支付:在当月内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次性付款客户房款付至100%;按揭客户则需首期款全部到位,且各项按揭手续办理完毕,交由银行正式受理并在当月按揭款到甲方帐户的前提下。此销售业绩就视为乙方的当月的销售业绩;以此为依据,双方在当月月底核算;甲方在次月10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销售佣金。(佣金的计取公式为:客户房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总额佣金比例。)
3. 乙方需开具发票向甲方领取相应款项。
4. 所有费用均以转帐方式支付。
5. 甲方同意为项目投入的推广费用约占总销售额的1%-2%(不含销展中心和样板房装修费用)。具体费用由乙方制定方案报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第七章 销售进度的约定
第十一条 销售进度
双方就正式开盘后的销售进度约定如下:
1、 每期项目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乙方完成销售套数应达至当期推售套数比例的30%;
2、 每期项目正式开盘后一年内,乙方完成销售套数应达至当期推售套数比例的50%;
3、 每期项目正式开盘后两年内,乙方完成销售套数应达至当期推套数比例的80%。若乙方一年内未能完成上述约定的阶段性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合同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及相关条件,均是商业机密文件,未经过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或第三人出示。否则,甲、乙双方均有向违约的对方追索由此而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追究对方违约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2、 如甲方未能按本代理合同向乙方及时支付策划及代理费用,自逾期支付之日起乙方有权在应收款外,按每日当期未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标准,加收甲方的相应逾期付款滞纳金;若甲方逾期付款超出三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应付部分的费用。
3、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政府行政行为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
4、 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 若双方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需在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五日内付清乙方余下的所有佣金及其他应付款,乙方需在收到甲方所有佣金之日起五日内完成所有移交手续。
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之条款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章 其它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二) 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
(三) 本合同结束后,乙方需将已售客户的所有资料移交甲方,以便甲方继续跟进,而甲方亦须在不迟于移交后五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所有佣金及其他应付款。
(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在确实商不成的情形下,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事项提请合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六) 本代理合同一式肆份,于双方签署人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公司
法人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中国〃合肥 法人代表签名: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拥有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住宅楼,该住宅楼共 层,可销售房屋 套,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否则视同乙方代理销售。乙方有权获得合同中约定的代理销售费用。
4.甲方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后,因甲方违约导致房地产买卖交易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卖方的中介费.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委托价格
1、该住宅楼委托乙方销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其中买方的中介费由_________ 承担,办理产权证手续费由_________ 方承担.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 %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 %内,超过该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销售费用
1、乙方的代理销售费用为成交额的 %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代理销售费用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销售费用:
甲方与买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销售费用。甲方在签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户型平面展示图、交房标准(装饰、装修、设备标准)、购房合同及其它有关资料等;(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4)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销售房产的有关宣传资料;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销售的房产、环境及情况;
(5)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房产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诚实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甲乙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 如下内容:
第一条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2.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最好标明专卖店名称、地点)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品种_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于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合同中应具体规定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甲方送货②甲方代运③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______________。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承运人向收货人发出提货通知次日起算。)
第七条 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经过产品检验,乙方如果发现甲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一方面妥为保管,另一方面在_____天(一般为3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异议后勤工作,应在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权。
2.甲方不得自行直接或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销售本合同的标的物(即产品)。
3.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次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
规定自提的,乙方可拒绝提货。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7.甲方新品上市应在______天内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销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3.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乙方将扣压甲方一批贷款(价值________万元)为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表明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根据情况,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在本合同执行期内,甲方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
5.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拥有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住宅楼,该住宅楼共 层,可销售房屋 套,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否则视同乙方代理销售。乙方有权获得合同中约定的代理销售费用。
4.甲方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后,因甲方违约导致房地产买卖交易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卖方的中介费.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委托价格
1、该住宅楼委托乙方销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其中买方的中介费由_________ 承担,办理产权证手续费由_________ 方承担.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 %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 %内,超过该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销售费用
1、乙方的代理销售费用为成交额的 %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代理销售费用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销售费用:
甲方与买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销售费用。甲方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销售费用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代理销售费用后应开具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户型平面展示图、交房标准(装饰、装修、设备标准)、购房合同及其它有关资料等;(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4)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销售房产的有关宣传资料;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销售的房产、环境及情况;
(5)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房产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有关双方在乎等互利发展贸易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达成条款如下:
1.有关当事人
供货人:中国___________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商品及数量
甲方委任乙方为某商品的独家销售代理人。乙方保证在协议商间销售上述商品不少于(某数量或金额):________________ 3.地区(以某地区为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装船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5.付款
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装运。
6.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百分之—向乙方汇付佣金。
7.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三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8.广告宣传费用
乙方应负担协议期间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所有用作广告宣传的草稿和绘图必须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签字后保持有效______年,从______日期起到______日期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长协议,必须在满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0.仲裁
凡执行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并约束双方。
11.其他条款
(1)甲方不应向上述地区的其他客户供应协议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询盘均要转介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户坚持要与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权直接成交。在后一情况下,甲方应送给乙方销货确认书副本一份,并按该笔交易发票净值的百分之______为乙方保留佣金。
(2)如求乙方未能在______月内向甲方奇送至少______数量或金额的订单,则甲方不再受本协议的约束。
(3)对于双方政府问的交易,甲方有权按其政府授权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不应干涉这种直接交易,也不应对此提出索赔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条款应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销货确认书为准。
本协议共写成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最终项目名称以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批文为准。)提供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等方面的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双方愿自觉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位置: ;
3、物业类型: ;
4、占地面积: 约为 平方米;
5、总建筑面积: 约为 平方米;
6、委托销售范围:委托销售项目全案∕项目 期,物业面积约为 平方米,其中房屋 套,车位 个,详见附件 。委托乙方销售的最终面积数、套数、价格等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双方于项目开盘前 日以附件 形式盖章确认作为乙方销售的最终依据,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委托工作内容
1、本项目全案营销策划(营销策划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 );
2、本项目住宅及可售停车位等物业的销售代理(销售代理工作内容见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第四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双方向对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五条 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经双方核实乙方工作确有不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对服务质量进行改进和提高;
2、甲方有权变更项目市场策划、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等涉及项目所有的决策。如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或双方确定的有关项目所有策略和执行办法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变更。同时双方应相应调整乙方的考核任务指标;
3、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4、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并协助乙方办理代理销售相关工商、行政审批手续;
5、在本项目开盘日前30日内,甲方负责按规定办理本项目开发及销售法 律手续。保证本合同约定物业在正式开盘销售前具备《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完成价格申报等工作,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
6、甲方保证在各期物业正式开盘前完成与按揭银行的签约工作,使买家具备 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提供专业且服务水平好的签约律师在销售现场办公,向客户提供签约及相关法律服务;
7、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⑴ 办理销售收款,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包括定金、认购款、购房款、违约金等);
⑵ 负责认购房屋的网上备案工作;
⑶ 负责现场甲、乙双方需要协调的各类工作事宜。
8、提供以下设施、销售工具及承担相关费用:
● 提供样板间(含装修、装饰、家具)、销售中心(含办公设施、设备、电话、装修、装饰)等,并承担设计、制作、安装、使用等费用(包括销售中心、样板间水费、电费、保安、保洁等物业费用等);
● 负责销售体日常办公费用;
● 负责提供看房班车及承担相关费用;
● 户外广告牌、工地围墙广告的审批、制作及费用;
● 按双方确定的宣传推广计划投入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含奖品部分)、模型、报纸等媒体广告、宣传品(包括楼书、海报、户型图单页、客户通讯等)制作、发布等所有宣传推广费用。
9、甲方同意在本项目的所有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营销策划、独家销售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标识;
10、根据本合同第六、七条有关内容,按时向乙方支付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费用。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应组成专案项目组进行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确保销售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供诚心、诚信、全力服务;
2、为保证本项目销售推广的最佳效果,乙方在如下方面提供专业建议: ● 工地现场包装
● 项目引导
● 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建筑、装修、装饰的设计和施工
● 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
● 向甲方推荐优秀的广告发布公司
● 向甲方推荐业绩优良的律师行、公证处、按揭银行等单位
3、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根据不同阶段向甲方提供项目市场 调研、市场定位研究、设计评估、全方位策划报告、销售执行报告、销售策略(含销控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等文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负责具体组织执行工作,甲方应在签收乙方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文件内容予以书面确认(认可)或提出异议并在加盖公章后送达对方,如逾期未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已确认(认可)文件内容;
4、乙方以甲方的工程进度和销售要求为依据,制定销售进度表;在销售过程 中,制定销控策略和销控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具体负责销控执行工作;
5、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作出关于媒体广告发布、展示会、宣传品、促销及客户 联谊活动等方面的计划、策划方案和费用预算,由甲方审核批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有关承包商;乙方应全面参与以上工作,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将费用控制在约定范围之内;
6、保证销售过程真实,对客户不作未经甲方允许之承诺;
7、 不得擅自以低于甲乙双方认可的销售价格销售本项目;
8、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收集客户资料、反馈客户意见、协助甲方办理客 户契约签署。乙方现场销售人员应进行全面销售服务,包括协助甲方配合银行和律师办理按揭手续、催缴房款、协助甲方办理入住交接等工作。建立客户档案并备份其资料(包括备份客户签约合同);
9、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保险。
第六条 销售价格、销售条件、销售任务指标、服务费用标准
1、销售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商业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车位销售均价为 元/平方米。
具体价格详见附件价格表。
2、本项目正式开盘可售应具备下述条件:
本项目拟定于 年 月 日正式开盘销售。根据本项目工程进度、证件取得时间及营销策划实际进展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具体开盘时间,以保证本项目销售取得理想业绩。
⑴ 甲方应于本项目各期物业正式开盘销售1个月前取得当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完成价格申报备案工作;
⑵ 甲方应于首期物业正式开盘销售两个月前完成现场包装、接待中心、样板间的装修及布置;
⑶ 于正式销售前,甲方完成与按揭银行以及相关律师行的签约工作,使得买家具备办理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
⑷ 甲方完成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展示工具的制作。完成销售面积测量、销售资料(楼书、户型图集、宣传单页等)印制;
⑸ 工程业已开工,并按甲方承诺的工程进度表之约定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甲方承诺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附于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⑹ 营销策划方案、推广计划如期执行。
3、销售任务指标
4、服务费用标准:
⑴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标准:
本项目营销策划费为: 万元人民币/月。
从 年 月 日起支付当月营销代理服务费用,以后每月支付当月营销策划服务费至本项目正式开盘;
⑵ 销售代理服务费用标准: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照乙方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用;
⑶ 超额奖励:超额奖励方式及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 费用支付
1、从 年 月 日起甲方按月支付营销策划服务费至本项目正式开盘日止。每月 5日为乙方营销策划服务费的结算日,甲方应在此日前以支票或汇款方式支付当月营销策划服务费;
2、每月月末之日为乙方销售代理服务费的结算日。乙方按已签订《商品房预 售﹨买卖合同》的总合同房款,计算出当月应结代理服务费用表,并于次月3日前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签收乙方提交的代理服务费用表后3个工作日内对表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并在加盖公章后送达乙方,如逾期未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已确认文件内容。甲方须在确认代理服务费用表后5日内以支票或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销售代理服务费,乙方收到此费用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由甲方退还购房客户已交的一切款项 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销售代理费,如该房由乙方继续出售,则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另行支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用;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房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销售代理费。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
5、由于客户原因退房,乙方退还已收取之销售代理费,甲方收取客户违约金、 定金的,甲、乙双方按5:5分成;
6、乙方销售代理的房屋系甲方推荐的内部工作人员、关系客户、渠道客户购 买的,该部分购房款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按销售额的 %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用。但甲方推荐的内部工作人员、关系客户、渠道客户的购房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委托销售物业面积的 %;
7、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已交齐定金或部分购房款并签署《认购书》或《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甲方应于本合同解除及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购房款对应的全部销售代理服务费。
8、乙方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开户名称:
帐 号:
第八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应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其他用途。
2、本合同有关报告均由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出具,甲方在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后 享有上述报告及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乙方保留署名权及必要的对外宣传将本项
目列为乙方作品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因本合同一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客户)因知识产权侵权等事宜向另一方索赔或另一方被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违约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款、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等)。
第九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文件的传递及工作对接方式
甲乙双方明确工作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双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对方签字代表要求予以签收。
甲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 联系电话: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电子邮箱: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更换签字代表及对接人,变更一方均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变更人员的名称、职位及职权等信息,如变更一方未按上述约定履行通知义务,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变更一方承担。如一方签字代表及对接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不履行签收义务,则另一方按本合同首页对方地址或本条所列对方电子邮箱发出书面或电子版文件之日,即视为对方收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约定事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于合同届满前提前解除本合同,双方办理完结算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4、如因甲方确定的调价幅度超过开盘前甲、乙双方确定的调价原则及涨幅 (调价原则详见全案策划报告)导致乙方无法完成销售任务指标,则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5、合作期间一方出现重大失误,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及社会形象,受害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一切后果由失误方承担;
6、若因甲方原因(如工程停工、施工质量、装修标准变化或质量、无销售许 可证、未按计划足额投入宣传费用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销售指标时,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7、除不可抗力导致甲方项目的销售出现困难,未达到甲方制定的销售指标 时,甲方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需要支付本合同已履行期间的营销策划服务费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同时解除合同;
8、本合同中止/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 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双方议定,无论合同以何种原因、方式解除或终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对第三人、社会公众批评、职责对方。乙方在本合同终止10个工作日内,应将甲方提交之所需返还的资料返还甲方;
9、在下列情形中,可提前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2)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如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势,则依法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1、不可抗力:
(1)政府或其他权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2)由双方共同确认的不可抗力条件。
2、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
1、“ ”为本合同附件一;
2、“ ”为本合同附件二;
3、“ ”为本合同附件三;
4、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事及中国软件相关法律,并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下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产品均为正版产品并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销售本合同的标的物。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销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
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每次发货量由双方协商决定。首次订货量不得低于__________万元(折扣后)。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便于促进销售。
2.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造成的人为损坏如划伤、压裂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相关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诈行为,即销售给乙方的价格高于其他代理商的,那么乙方不受上款规定约束。
4.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产品发版权及商标权,在销售过程中,一但发现版权被他人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帮助。
5.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特约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2.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五、销售政策
1.乙方须销售甲方的全部产品,甲方销售给乙方价格为零售价的__________折(除特殊产品以外)。零售价见附表。
2.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
2.铁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铁路运输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车站,由乙方负责从车站提货。
3.公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公路运输公司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公司,由乙方负责从货运公司提货。
4.乙方应在收到货后应立即验货核查,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内没收到乙方的通知视为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核对无误。
5.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调货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
3.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