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代理合同模板集锦(通用33篇)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学校:
专业:
年级:
联系方式:
为了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开发大学生市场的目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的校园代理商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总则
(一)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合同的全部之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二)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即在________校园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招收寒暑假兼职学生,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业务范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开展合同范围内推广与招收工作。
(二)双方的合作形式为:
乙方将兼职学生带至甲方提供工厂工作,之后给予乙方相应奖励。奖励数额根据人数与市场情况由甲方事先告知。
三、代理条件
乙方申请成为甲方代理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必须是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的在校大学生。
(二)在不耽误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兼职代理。
(三)遵守甲方的代理政策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权利
(一)有权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招收工作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提前通知乙方。
(二)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对乙方不正确的宣传、推广行为给予纠正,若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相关要求,甲方可以随时中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有权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找代理。
五、甲方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时、按量给予乙方返点报酬。
(二)免费为乙方提供推广所需要的资料。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免费的培训,工作证。
(四)甲方对招收工作承担承诺保证和规定的相关责任。
六、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甲方授权的一切推广工作。
(二)要求甲方支付返点报酬与奖励。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六)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代理需求。
七、乙方义务
(一)应推动并协助所代理区域内开展如海报、展台、流动介绍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
(二)应遵守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可以把甲方资源透漏给其他相似公司,严令禁止把甲方招聘的人送给其他相似公司,如有违反,将追求相关责任。
(三)应及时反馈代理区域内对招收工作、评价信息,并对甲方相关政策与推广方案提出可行的、合理的修改意见。
(四)协助甲方对招收工作进行回访工作。
(五)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真实的证件资料以供查验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资料。
(六)乙方应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学员名单、宣传资料、宣传方式等”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给第三人。
八、劳动报酬
(一)乙方介绍寒暑假兼职学生至甲方处进行工作,每介绍一人经甲方面试合格录用之后,乙方介绍的寒暑假兼职学生在甲方处每工作一天可获每人每天____元的提成作为奖励。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应报酬或奖励的周期为:学生入职后____天之内甲方可先行向乙方支付____天的提成作为奖励,兼职学生工作完毕下月的____日之前报酬全部结清。
(三)乙方介绍的寒假兼职学生必须在甲方工作满____个月,如工作不满____个月,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劳动报酬(具体以考勤记录为标准)。
九、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双方清算完毕,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合作过程中一方存在重大隐瞒与欺骗行为,致使合作无法继续的。
3、一方出现违法行为的。
(三)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代理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许可仍以甲方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甚至扰乱招收市场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及被骗客户致歉、赔偿甲方名誉与经济损失等。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如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擅自将工作期间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一)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个月,期限届满前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续至下一个月,但____个月内双方没有签署新的合同,双方合作关系自动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四)乙方在代表甲方进行宣传时应注意以下基本事项:
1、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到甲方工作处首先统一安排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入职工作;面试不合格者安排其返程,返程的费用由兼职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2、甲方免费为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提供食宿,并发放相关的劳动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装、鞋、住宿的钥匙”等。
3、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在参加工作时需支付体检费____元、制卡费____元、住宿押金____元(工作完毕之日凭押金条退还)。
4、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参加工作时需自带被褥以及相关的生活用品。
5、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参加工作时,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____份,1寸红底照片____张(背面标注姓名)。
6、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应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劳动用品,工作完毕之后要统一交还给甲方,如若丢失由其本人按价进行赔偿。
甲方:
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上海旋朝木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牌及价格:
1.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加入“大开”木门区域经销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
之经营理念,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
1.2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镇) 街(路) 号开办“大开”牌木门专卖店。符合 店要求,属于独家经营区域,并代理开设“大开” 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可在该区域范围内,从事旋朝木业“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并负责该区域市场的渠道供货与销售管理.
1.3 乙方享有旋朝木业全国统一供货价(详见价格表)。甲方若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付款方式及发货要求:
2.1 乙方首次新店出样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捌仟 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货价。乙方购货需填写《订货协议》,负责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见附件2)
2.2 乙方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方式向甲方财务部所指定的账户支付货款,款到安排发货。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购销情况定期核对往来账目。
三.运输费用:
上海市订货运费:套装门免费送货,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点。三套一下酌情收取一定运输费用。外省市订货:甲方负责办理发货事宜,负责送至乙方指定托运站,运费及包装费由乙方自理。
四.售后服务: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担产品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护的售后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5.1 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经营场所,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2 乙方需有从事木门或建材产品的经历,并具有独立策划的经营头脑。
5.3 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开”牌系列木门品牌加盟金: 元整。
5.4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跨区域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5 乙方需开发本区域内的二,三级分销网点。
5.6乙方需遵守款到发货的原则。(以实际到账为准)
5.7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损害甲方的声誉与利益。
5.8 乙方积极对甲方的工作予以评价和投诉,从而达到互相统一的原则。
六.相关费用支付、返利及奖励政策:
6.1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招牌及专卖店的装修风格设计图。
6.2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制作费: 5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3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装修费::30平方—20xx元, 50平方3500元80平方70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4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的.出样木门,按供价的 8.5 折供货。(仅限新开张一次优惠)
6.5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统一的配套物品如:授权牌,X展架,工作服(2套),环保袋,认证资料,合同订单及产品宣传资料等。
6.6 提供“大开”木门新专卖店,开张策划活动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开业的准备工作。
6.7 提供乙方产品广告宣传支持,按累积提货量,每扇门补贴 10 元计算 ,作为乙方在当地广告推广费用上补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8 甲方支持乙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乙方全年若完成总销售量 万元业绩指标,按实际回款金额 % 以货的形式返利给乙方。
6.9 甲方将提供乙方当地的各类工程信息及技术指导,协助乙方开发市场,促销宣传,加大推广品牌宣传力度。
七、订货、补货及调换
7.1 甲方提供之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及甲方获得营销权之系列产品。
7.2 应提前将购货计划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视为产品交付,运费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每次补进货物金额多少不限,年进货量不得低于套装门 套。定制产品不退不换,如必要产品需更换货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退换货的运费由乙方负担;半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已销售,则不享受该项服务;产品运输途中的风险,按法规由责任方负责。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同意,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九、合同终止与续约
9.1 乙方如中途要求解除经销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合同解除三日内乙方应负责摘除、销毁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灯箱、门面牌匾、宣传画等,并拍照交由甲方备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赠品退还甲方,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因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乙方所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确保乙方安全退出。
9.2 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在该地区有优先续约权,无需再缴纳订货保证金。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续约时乙方需缴纳 仟元的管理费,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续约证明〕,如乙方未获甲方〔续约证明〕,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在其区域内重新发展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
十、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操作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双方可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有违背合同之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执,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直接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拥有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产权号: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否则视同乙方代理销售。乙方有权获得合同中约定的中介费。
4.甲方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后,因甲方违约导致房地产买卖交易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买卖双方的中介费.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委托价格
1、该房产委托乙方销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其中卖方的交易税费、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 %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 %内,超过该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
1、乙方的中介费为成交额的 % ,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每单 元,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
甲方与买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甲方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应不迟于3天将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后应开具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按揭合同、按揭保险单等。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4)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销售房产的有关宣传资料;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销售的房产、环境及情况;
(5)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房产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
2、建筑面积:
3、权属:
(一) 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 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字/名称)乙方(名称)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
邮编号码邮编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执业经纪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于: 签于: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产经纪组织代理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合同所称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并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代理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约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进行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和其他相关事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代理人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依据合同约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佣金。但作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时,不得同时成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义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费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转委托他人的,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或经委托人事后确认,否则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在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应充分考虑与代理人约定的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并将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在合同中明确。
五、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时间、支付佣金的数额、发生违约时的佣金退赔与经济赔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同时,委托人对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的疑问,应及时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双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专利代理人_________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___的发明创造申请:
一、委托事项
发明创造名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二、费用
1.申请代理费_________元,实审代理费_________元,申请代理加急费:_________元,其它费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项:
实用新型申请费□_________元
发明申请费□_________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_________元
实质审查费□_________元
公布费□_________元
3.代理费、代收费合计: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现金_________元
支票_________元
三、声明及保证
被代理人:
1.被代理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代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被代理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被代理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被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代理人:
1.代理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代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代理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代理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被代理人(盖章):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地址:
就物业的委托招商管理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状况
委托招商物业为 ,位于 ,建筑面积为 ,甲方拥有对该物业的承租、转租及经营权。
二、委托事项
就物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招商管理,具体包括:前期招商准备和中期招商管理(详见附件一),以及后期商业管理。
三、工作期限
(一)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委托事项的前期及中期工作。
1.前期招商准备:应予 年8月20日前应完成,包括市场调研、商业定位报告、动线设计、铺位划分以及物业技术等文件。
2.中期招商管理: 年11月30日前,实现物业出租率达到50%; 年1月31日前,确保物业出租率不低于90%,保证物业达到基本开业条件。
(二)甲方书面确认乙方的上述工作成果,视为乙方的前期招商准备工作完成。甲方书面确认日起,视为进入中期招商管理阶段。
四、代理费用
(一)数额:
1.就乙方的前期招商准备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万元人民币。
2.就乙方的中期招商工作,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顾问费。此部分顾问费用仅限于中期招商期限内,即自 年 9 月 1 日起,至 年 1 月 31 日止,共五个月时间。
3.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招商任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物业 个月租金额的佣金。
(二)支付方式和期限:
1.前期代理费,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0%,乙方的前期报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甲方支付剩余50%。
2.顾问费,甲方于当月5日支付。
3. 佣金,甲方应在同租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并收到租户的租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五、工作费用
(一)市场推广费由甲方负担,但市场推广费不得超过物业总租金额的5%。
(二)乙方招商团队的报酬、保险、工装、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每周检查、督促乙方的工作计划实施。
(二)甲方指定 为甲方的联系人,电话: ,负责就本项目与乙方沟通联系工作。
(三)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物业有独家的承租、转租和经营权。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招商工作所需的基本办公场所和设备、条件,详见附件2。
(五)甲方应当按约定时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六)乙方不能按照计划完成当月工作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乙方次月顾问费,直至乙方如约完成当期工作计划。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负责制定市场推广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二)乙方自行组建、管理招商团队。
(三)自甲方确认乙方前期招商准备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中期招商管理的分月工作计划。
(四)乙方每周向甲方通报本周的工作进展以及下周的工作计划。
(五)乙方确认 为乙方的联系人,电话:负责就本 ,项目与甲方的沟通联系工作。
八、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履行。否则,违约方除全面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外,还需另外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已履约金额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不能完成中期招商任务的,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的中期招商期限可顺延一个月;顺延期内,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当月顾问费。
若乙方中期招商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取甲方的顾问费应全部退还。
九、税金
乙方将不负责甲方为此次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支付费用的税费,税费部分甲方自行承担。但佣金部分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等额发票,税金由乙方自理。
十、知识产权及保密
乙方按本合同提交的咨询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所提交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所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补偿。
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遵守合同保密条款,本项目的顾问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露、转让,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乙方同意甲方免费使用乙方公司名称、公司标识、商标等用于该项目的商业宣传或广告。甲方需通知乙方并保持商标设计的统一性。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部分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日 期:
乙方:
代表人:
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招标组织实施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4、资金来源:
5、工程规模:
6、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
(一)委托代理的项目内容
(二)委托代理的工作内容(以下所列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
1、代拟发包方案;
2、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3、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4、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5、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6、编制招标文件;
7、编制工程预算(标底);
8、组织召开发标会议;
9、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10、组织开标、评标;
11、草拟工程合同;
12、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所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年月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年月日
四、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5、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地提供与本项目代理工作有关的详细的书面资料,以便于开展代理工作。
6、代理人不承诺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
八、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应严格依法办事,遵守公平、诚信的原则;按合法程序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2、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第二条中委托人所委托的工作内容,做好委托人的最新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下列招标投标的文件资料:
九、联系人
委托方派出与代理方协调相关事宜;
代理方任命担任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负责人。
十、代理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十二、违约、索赔、奖励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一、合同当事人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法律义务的E-mail:__________
业务唯一认可传真: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唯一认可传真:______________
业务唯一认可E-mail: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其特许区域内方拥有的______________用品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特许经营
第一条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甲方生产或提供的_______用品的一级代理销售商。
第二条 乙方在签署完本合同后即正式成为甲方在其指定区域市场的一级代理商,乙方必须在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算起的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订货不低于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必须在代理区域内进行分销工作,分销工作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乙方同时应做好分销点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并对分销点的销售行为负责。
第四条 乙方保证以不少于_______平米的展厅呈列_______样品。
四、区域保护
第一条 乙方只能在授权的区域内开展_______用品的营销和宣传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超出授权区域营销_______用品且造成严重后果者,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
第二条 甲方承诺对乙方的授权区域内的工程项目提供知会、协助和保护工作,有义务监督货物的流向。
第三条 甲方应对乙方的授权区域实行价格及市场保护,维护乙方的区域市场利益。乙方有权单方采取假意定货以获取对甲方不利的证据:乙方一年内不少于_______次最多_______次假借任何销售区域( )的第三方向甲方购货或订货。若该批订货发往南京或甲方明知是南京的客户(含乙方假借的第三方)定货发往以外无代理商的地区且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必须对乙方承担该批货物零售价双倍的违约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如下处理方式,且甲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原价退该批订货。
2.原价退该批订货,解除合同。
3.原价退回该批订货,解除合同,赔偿乙方因开设专卖店发生的原始装修、广告宣传等相关费用,并按原价加运费退回样品。
4.原价退该批订货,解除合同,赔偿乙方发生的原始装修、广告宣传等相关费用,但乙方不退样品有权任意处置。
该处理方式亦适用于乙方事后有证据表明甲方未对乙方的授权区域实行价格及市场保护、维护乙方的区域市场利益时。
五、价格管理
第一条 甲方承诺给乙方的区域商品价格为全国最低的特许一级代理价。若发现有违该条款,乙方有无时限双倍追讨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市场零售价格体系,乙方须按此执行,允许按规定零售价格上下浮动_______%范围内明码标注。
第三条 甲方建议乙方工程成交价在零售价的_______折至________折之间执行.
六、促销与广告
第一条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_用品品牌宣传资料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及挂牌 、标识等。
第二条 乙方可单独进行_______用品的宣传促销活动。也可与甲方共同进行以上活动。但事先必须经甲方文字批准方可进行。甲方应分担相应的广告费用。
七、培训和指导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用品的相关知识培训,并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销售技巧或新产品知识的培训。
第二条 必要时,甲方向乙方派出销售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销售指导或派出设计师进行艺术指导。
八、销售管理
第一条 乙方可将每月将销售情况和库存商品情况传真给甲方。
第二条 遇有工程项目或地产样板房项目结束时,乙方应搜集整理相关图文资料并提供给甲方作为工程项目档案或销售案例分析资料。
第三条 乙方下定单后,预付_______%货款,另_______%于甲方发货前付清。甲方承诺其正常生产交货期含货运时间_______天。如遇有非正常情况甲方有义务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沟通、协商直至取得乙方的谅解;如遇有紧急交期单,乙方需与甲方沟通、协商并取得甲方的签字认可方能生效。若在合同定货期内甲方不能如期交货,乙方虽努力与购货方协调但仍产生如:违约赔偿、折价等损失时,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九、销售_______(年度销售指标)指标及返利
年度累积每完成进货金额达到_______万人民币时,甲方将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人民币_______元,其兑现方式是以冲抵货款方式兑现。若无法完成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十、退换货
货物可调换,但有期限(_______个月内可调换);货物回厂有破损,乙方负责,需付_______%的修补费(轻微的),严重损坏按出厂价计算。合同履行地为乙方代理地,甲方应该确保装车发货质量,货到后应由乙方提供验货报告,验收后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损失由甲方承担。修补货物所需运输费则由甲方承担,运输保险则由甲方承担。
十一、售后服务
第一条 甲方承诺为其产品提供 ___年的质量保证期。
第二条 甲方承诺其供货之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当地质检合格报告。
十二、注册商标、服务标识及相关权利
第一条 本合同涉及到的所有注册商标、服务标识及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甲方承诺在授权期内,乙方可以使用。
第二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自觉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和形象。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乙方不能继续使用甲方品牌及相关标识。
十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一条 甲方承诺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公开乙方的经营状况及相关有损乙方利益的情况。
第二条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授权期内或终止合同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有关甲方经营的情况。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及品牌标识等,都应在合同结束后,返还给甲方或按甲方意见销毁。
十四、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一条 乙方无正当理由恶意毁损甲方品牌或故意泄露甲方营运机密文件,或严重破坏营运体系价格政策或市场管理规定经书面劝告不服从时;
第四条 乙方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无力继续经营时;
第四条 乙方付款履行情况差,虽经劝告仍怠慢不执行时。
十五、合同的终止
第一条 合同正常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新合同。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
第二条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甲方、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甲、乙双方结清所有往来款项;
2.乙方归还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机密文件;
3.乙方归还或按甲方意见销毁有关甲方品牌的一切标识;
4.乙方取消有关甲方品牌的商业名称的登记。
十六、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七、其他
第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未尽之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须诉至法院裁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平等互利为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地区独家总代理甲方发房软件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软件所有人。
2、甲方保证其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3、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的真实、合法及有效性。
4、乙方因本合同项下的经销活动同第三人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 方无关。
第二条 代理区域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发房软件系列产品的同时作为该产品在该区 域的销售服务中心。乙方有权在上述地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其他分销商。
如甲方在该区域发展了销售代表,在合同正式生效后的次月,统一移交给乙方管理。 如遇区域用户直接跟甲方签定的合同,统一移交给乙方管理,并将合同款项于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划到乙方账户上。
第三条 协议有限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日至年日止。合同期内每年营业额不达 人民币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每年营业额是从上一年 月日到次年月日之间的软件销售总收入),如乙方达到本协议规定目标,甲方在该区域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下一个协议期间的区域总代理。
第四条 产品版本与服务价格
1、甲方对全国市场实行等级制的价格体系,在乙方代理区域,发房软件的发行版本为 目前甲方开发的所有版本(即:职业版、专业版),如果乙方要申请开通企业版,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期限内新开发的所有版本,以供乙方更有力的开发市场。
2、发房软件专业版在乙方区域的统一销售价为元/月/帐号。其他版本均按照甲方全国统一销售价执行。
3、乙方必须按照以上价格统一向顾客售卖产品,不得私自变价销售。价格变动或执行 任何活动必需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获审核后才能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
第五条 合作程序
为了保证双方的投资利益,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来开发乙方代理区域。
1、甲方开发乙方市场所需要的发房软件版本,建立对应的和数据库服务器。
2、乙方以成都领房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负责设立办 公场地,以及投入与市场相关设备和人员,确保市场正常运行。
3、乙方向甲方缴纳2日内支付全额代理费。
4、为了扶持乙方的代理市场,甲方提供在自年日至年日止不进行用户收入分成。年5:5进行分成;采取月结方式,乙方于每月10号前支付上月分成款项。
第六条 服务保障
1、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委派的人员进行软件产品方面的技术培训,相关的差旅费用由乙 方自行承担。
2、作为对乙方的支持,甲方提供3个工作日的现场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乙方负责向 客户提供良好的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包括:安装、调试、培训、故障排除等,甲方给予相应远程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规范市场体系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及非保密技术支持文件。
2、对乙方销售负责人员提供产品培训服务。
3、有计划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推广并事先通知乙方予以配合。
4、监督乙方的经销活动。
5、提供乙方市场软件版本的升级与维护。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所在区域用户提供正规发票,由乙方支付国家规定相应的税费。
7、在乙方未违反合同相关条款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合同。
乙方
1、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不得扰乱甲方正常销售秩序。
2、乙方不得生产、代理与甲方产品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任何产品。
3、乙方积极推广该产品。
4、乙方用甲方提供的产品名称。
5、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
6、乙方在本协议指定地区内展开业务,不得跨地域销售。
7、乙方有保护甲方产品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产品机密。
8、帮助甲方进行市场调查、搜集相关信息,及时反映顾客的要求和意见。以便甲方了解市场动态,调整产品市场定位及策略。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时,如乙方达到本协议规定的事项,未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甲方在该区域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下一个协议期间的区域总代理。
2、乙方如因经营确实有困难,在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和处理好用户情况下,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视为违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
3、如因甲方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双方确认同意,甲方须按代理费的双倍偿还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如因乙方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或是由于乙方销售中出现问题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发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结清所有甲方应得分成款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
1、就分成方式甲乙双方以按月结算方式,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给甲方结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所有款项来往均按规定执行,如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结算,每逾期支付一天,违约方向对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3、双方应严格按照此协议规定履行相关条款,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到有关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附件方式加入本合同,补充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成都领房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甲 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乙方 代表签字: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____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将其____在四川省自贡市(区县市)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____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3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____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4、乙方受让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转让本代理权。但乙方转让本代理权时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同时将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转让费的百分之支付给甲方。第三人必须再次与甲方签订代理转让合同,否则甲方不予配合办理在____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5、甲乙双方特别约定,如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甲方将享有直接通知____公司不予办理从乙方到第三人的代理权变更手续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____公司的.任何责任。
6、签订协议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元,完成在____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后的当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让方:受让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广告代理权转让合同格式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________总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1、转让项目
甲方将____有限公司____总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2、转让事项
2、1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____总代理”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以后也不可以任何理由收回代理权,甲方不能私自以自己名义与总公司联系订货以及所有有损乙方经济利益的一切活动。
2、2转让后,甲方将其代理所有权,客户名单及相关资料等交付给乙方。甲方承诺在经营期间所获得以其相关的任何咨询(包括财务状况,客户及业务资源等等)严格的保密,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
2、3乙方受让后,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代理义务。
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即是____总代理商。关于价格和市场运作等策略,乙方和厂方相商。共同保护本产品在其江南区的合法,公平,良性运作。
2、5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____有限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3、其它
3、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私自变更合同所有内容,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的经济损失。
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受让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广告代理权转让合同格式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设置及广告代理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广告位标的:
甲方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签定广告代理权协议(附协议书),设置消防机台,甲方将上述广告代理权及设备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金额:
本协议项下的广告位代理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须将本协议附件(消防机设置及广告代理权协议书)内所涉及权力100%转让给乙方,包括该代理权项下的所有附带权益权利,且上述权力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2、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3、方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享有全部广告收益。
4、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不采取一切必要的不就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其他本协议无规定的任何事由出现,当事力应视为经营风险,均不负责。
五、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附件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出让方:受让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广教网”在___________省(地区、市)的市场代理,代理资格及授权为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合作内容: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广教网”远程教育资源系统,整套卫星资源接收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整套卫星接收系统设备详见附件一) 2.&nb
运行平台:Win9X/Win20xx/WinXP/Win20xx 软件性质:国产软件 本日下载:0
国际商业代理合同 01-16 11:27 27 KB 10
兹委任___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地区___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第二条 代理商之职责 第三条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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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 01-16 11:16 24 KB 9
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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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网建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申请、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 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申请、虚拟主机及其它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3 甲方承诺不以低于乙方给予其的代理价发展客户,与乙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活动。甲方违反此义务时,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提高乙方的代理价格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同时,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甲方在申请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申请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7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以在线申请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申请服务,并尽力使该申请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虚拟主机租用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3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3.6 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7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相互关系
甲方与乙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委托人或代理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联盟或联营。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便于阅读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实质意义,尤其是“代理”一词,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场合都不得理解为甲方为乙方的代理人。
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5. 付款/结算条款
5.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3000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3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5.2 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5.3 若甲方连续三个月不发生业务,则乙方有权将其级别由代理降为直接客户,甲方降级后发生的业务按直接客户的价格标准计费,但合同解除时甲方帐户中的余额按本合同5.5条的规定处理。
5.4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5.5 合同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人民币3000元,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人民币3000元,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共3000元人民币的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6. 违约责任
6.1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申请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申请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申请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3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4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7.免责条款
7.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乙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7.2 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8.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8.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8.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8.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8.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9.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9.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单位代理盖 章): 联 系 人: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传 真: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 电子邮件:
网 址: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传 真:-
地址:**市路南三段24号4楼 邮 编:
电子邮件:swb@.com
年 月 日
销售方:
代理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销售、代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方授权代理方在地区 成为销售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代理方必须严格遵守销售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盒/件 138、00元/盒 元/盒 件
三、销售方的责权:
1、 销售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销售方确保代理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代理方查处外区域向代理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销售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代理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代理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代理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销售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代理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销售方返还代理方保证金。
四、代理方的责权:
1、代理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代理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销售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代理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代理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代理方自负。
4、代理方拥有销售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销售代理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销售方在收到代理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代理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销售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销售代理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销售方: 代理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米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接受 (以下简称乙方)的委托,代理乙方的人事业务,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保存人事档案,保存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没有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
二、甲方责任
1、管理人事档案,按规定向有关组织出具档案材料的有关证明;收集并补充有价值的材料入档。
2、提供人事人才政策咨询,发放有关文件通知。
3、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档案工资调整、人员流动手续,协助办理落户手续。
4、办理出国(境)手续,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5、代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
6、代办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统筹手续。
7、办理其它需要代理的事宜。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设专人与甲方联系,办理有关人事代理事宜。
2、乙方应负责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年度业绩考核,
及时提供书面考核鉴定和结果。
3、乙方所聘人员调离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出具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情况鉴定,同时督促本人到甲方办理转存手续或转出手续。
4、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乙方应付给甲方每人每月人事档案、人事关系(人事代理)管理费 元,签订协议时付清当年费用,以后每年元月付清当年费用,逾期六个月不缴费的,除补交费用外,应缴纳每月5‰滞纳金;乙方未按期交纳人事代理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四、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若一方要求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条款、增删内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有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定。
甲方:米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乙方:
(签章) (签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详细地址:米东新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0994-5303376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
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市律师事务所住所:住所:
电话: 电话: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系列安防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该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金麒麟品牌汽车防盗系列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福州三富电子有限公司金麒麟品牌汽车防盗报警系列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即20xx年月日起到20xx年月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安防产品系列及系统集成设备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CE认证、3C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8)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9)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0)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三个月包换,一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仅收材料成本费),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售后服务。
三、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
(1)代理考核:乙方获得区域总代理权的资格是首批备货量必须达到万,考核周期四个月:从年月日——年月日,出货总金额不低于万元,并逐提高销售量,销售额是按双方签定的总代理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乙方在市场上的零售价格计算的,计算时,以甲方在相应考核时间段内实际收到的乙方款项累积总金额为唯一依据。乙方四个月销售额如果低于甲方最低要求的80%则乙方自动失去该区域总代理资格。如果乙方完成经营指标万自动延续总代理,从第四个月起,代理商任意一个月定货总金额不得低于万元,否则自动失去该区域总代理资格。另外作为特别扶持,乙方在月日至月日之间(前三个月)完成以上最低业绩总指标万元,可获得甲方市场首期特别扶持资金3000元;全年完成万元以上的部分可获得甲方市场特别扶持返利资金3.5%;中途代理资格被取消则不再计算返利。
(2)服务考核:初期成立不少于5名的销售人员、2名专业安装、1名维修人员的服务队伍,逐步扩大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的配备,以可支持所发展经销商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建立以宽带为主的传输媒体,在合作期间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与整体市场销售与服务配套为准。)
(3)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惠价格(总代理价75—90%)一次性购买每款式不超过一台、总金额不超过一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此项待遇。
(4)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5)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50万元以上时应提前5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乙方提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10天内(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售后服务条款
(1)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3)甲方承诺对乙方接到客户关于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而又在乙方解决能力之外时,按下面规定处理: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一般(如信号不稳定,有干扰或出现异常情况):2小时电话指导排除严重(如出现的问题直接影响系统的运作时或是硬件本身的技术缺乏问题):4小时电话指导排除,否则列为十分严重。十分严重(硬件或软件自身的质量或技术缺陷而损坏不能修复,而直接影响使用时):5—7日发回原厂维修、服务投诉、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投诉或售后服务的质量投诉:4日公布原因或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严重时应承担责任。
(4)维修产品操作程序为:乙方集中将故障产品退回甲方,运费甲方承担,甲方在接到乙方故障产品品种(5套以下),即安排立即发货(正品)给乙方,而不必等收到故障品。6套以上故障品处理程序根据:先解决用户的问题,我们内部再界定责任的原则,协商处理,但是无论数量多少,甲方收到退回的故障品后,当天必须发出正品。
(5)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货总值的20%以内,外包装与产品外观不得严重损坏人为损坏不在更换与维修范围内。
七、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_市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现场展示模型(每做10万元业绩甲方免费赠送1套车的模演示模型,不到定额乙方可以先打押金1000元取得)等宣传物料。乙方进首批8万元货物时,向甲方支付1000元押金,甲方发展示模型一套给乙方。乙方进货总量达到10万时,该1000元押金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以后也可以照这样比例办理。
2、乙方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给予每季度一次特别优惠总代理价格的权利(用来做部分因为价格问题而搁置下来的单子),该部分数量不超过每季度总销量的25%。乙方有根据当地市场竞争对手条件每年申请一次特价促销的权利,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100套)。特价商品不计入总业绩,也不计入年终返利计算基数。
3、甲方应该尽最大努力,满足特殊顾客要求诸如在主机上丝印自己公司徽标、名称等要求,并尽量在数量较大时只收材料制作费。
4、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20%(即20%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75%,甲方承担25%。
5、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8万元后,甲方在15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6、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取得甲方在该地区该品牌的独家总代理资格后,甲方要在15日内将该地区过去的市场情况给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对该区域市场过去客户的处置权,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保证业务的延续性,乙方要尽量保证老客户不流失,并且尽量利用地利条件帮助这些老客户把业务做好。对一些历史遗留客户,乙方不可以只拣便宜不管售后,应该和甲方协商维持好客户关系。原则上,乙方为了维护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经济上的损失时,这些损失全部由甲方及时据实100%补偿给乙方,前提是乙方处置前必须先和甲方备案,不能先斩后奏。如果该区域不存在遗留问题,甲方则不需要向乙方移交和说明。该工作统一由甲方客服档案中心处置并且提供给乙方服务性说明。
8、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市独家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期间,可以和省任何地区的意向代理(或者销售商)签约,发展销售网点,权限同上条约定。
(Ⅲ)乙方在省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5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八、保密条款
(Ⅰ)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九、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8、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9、协议生效:
(Ⅰ)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Ⅱ)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10、其它约定事项:
(Ⅰ)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Ⅱ)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南京_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元,公积金每月需缴纳元,以上二项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代缴社保协议书代缴社保协议书。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为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一金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代缴社保协议书合同范本。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加工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加工品范畴
1、加工品品名:
2、加工品规格为:
3、如增加加工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加工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加工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加工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加工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加工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加工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加工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加工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加工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加工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加工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加工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加工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加工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加工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加工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加工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加工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加工品交付与验收
1、加工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加工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加工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加工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甲 方:广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 方: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国华
甲方与广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广州市新锦龙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因运输事同二审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张锡深担任甲方诉讼代理人。乙方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则应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协助办理变更授权手续。乙方的代理义务、责任按《律师法》、现行律师执业纪律及道德规范执行。委托注意事项见合同附件《委托人须知》。《委托人须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责任如实陈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证据、事实材料,及时通报案情。如甲方隐瞒、捏造事实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本案件的有关通知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承担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损失,乙方并有权终止代理。
三、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本案实行全风险收费方式:二审维持原判决,甲方不须支付律师费用,二审变更判决:甲方不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壹万两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机构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行政、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等,以及乙方差旅费(广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担。
五、如发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项、当事人,或对方提起反诉、反请求等重大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时,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增加律师服务费。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六、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关系的,乙方有权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条收取律师费用。
七、甲方逾期缴纳律师费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经着手办理代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追收其未付律师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无须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权限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二审判决时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 经办人(签名): 经办律师(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条 广告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二)制作要求: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广告正式播出前天将播出台别、长度、播放日期、
2、乙方按照甲方的制作要求制作广告文案完毕后日内,应通知甲方收听广告播
(三)播出计划(见附件2)
1、播出频道/台别:
2、播出规格/长度:
3、播出起始日期:
4、每日播出次数:
5、每次播出时段:
6、其他要求:
7、播放计划表:
8、套餐类: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广告费用单价(含税价)为元(大写),暂定次数为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预付款。
3、乙方播出广告并向甲方提供有效播出证明后,经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双方办妥结算并在扣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等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余款。
4、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在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三条 验收标准
乙方播出广告后 日内应向甲方提交经所投放电台盖章的有效播出证明及广告播音带供甲方验收,如广告出现错漏播现象,甲方有权要求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专业监播公司出具的监播证明(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来确定广告的实际结算额。
第四条 双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予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制作、办理审批手续、播出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广告。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播出甲方的广告,以上则视为错播。
5、乙方制作、播放的广告应遵守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且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此等责任的追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义务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将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0.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完整播出甲方广告,否则,乙方将按照“错一扣一,漏一扣二” (即发生错播、发生漏播的,甲方不支付当次广告费用,且发生错播的乙方应按当次广告费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发生漏播的乙方应按当次广告费用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原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未付广告费用中抵扣。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的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自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之日起,甲方有权每日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0.2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自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之日起超过 日,乙方的工作仍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能按甲方确认的广告样带内容播出广告,甲方除不须向乙方支付该款项外,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稿件、广告成品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不得侵犯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及所有稿件、广告成品的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广告成品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利,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七条 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第五条执行。
第八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甲方通讯地址为: ;乙方通讯地址为: 。甲乙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下提交的住所地址、通讯地址及其他登记文件等的合法有效性;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提交的资料不实或相关资料变更未及时通知导致对方通知送达不到的后果,其风险责任自行承担。一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另一方通讯地址寄出的函件在寄出后五天即视为送达对方。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丙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丙方委托乙方在保定地区代理销售丙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丙方授权乙方销售丙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保定地区的城镇与农村市场。
2.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丙方。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第四条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丙方为乙方提供一批足够的货赊销给乙方,乙方把第一批货作为底货铺在市场上,当市场产生销售须补货时,乙方须及时向丙方现金订(大写: ¥ )元的货。第二次进货时付清丙方的铺货款,且付本次的50%的货款依次类推。
2.订货时乙方应向丙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丙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3.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丙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交货与运输
1. 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丙方确认后,丙方应在3---7个工作日内发货。
2.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丙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 丙方负责货运至乙方仓库并承担相关费用。
4. 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丙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产品质量
乙方在销售中因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丙方申请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丙承担。
第七条产品退、换货政策
1.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非乙方原因产生包装破损,褪色等一切可能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由丙方负责调换。
2、当乙方因自身销售或市场原因须对产品进行调整,可以向丙方提出退换货的请求,丙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
3、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100%,同时退货产生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产品价格调整
为充分保障经销商的利益,丙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丙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2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3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 丙方的义务
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 丙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场支持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2享有丙方市场营销方案的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享有按丙方客户服务方案的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1应向丙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2自觉维护丙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丙方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严格遵守丙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丙方之产品,并要协助丙方做好保护丙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5保持与丙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丙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丙方审核,并经丙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7遵守丙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丙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8不得以丙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丙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 一 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的,以合同内容为主。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及丙方向乙方发第一批货后方可生效。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丙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共识:
甲乙双方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长期合作原则上,制定本合同。
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在区域代理商。
三、代理期限:
1、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年期限。
2、合同期满双方欲续签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交续约协议,乙方具有有限续约权。销量递增情况由双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办理续签手续,合同期满周内如甲方未收到乙方有关续约的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约权。
四、价格体系:
按照甲乙双方的商定,甲方将其产品按本合同价格供给乙方,如因主要原材料、能源等涨价引起的生产成本提高,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乙方同意并接受的条件下按同比价格提高供应价,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下调药品价格时(或市场上同类产品出厂价明显低于甲方供货价时),甲方应合理降低供应价。
五、结算及开票:
1、结算方式:合作方式为实销实结。乙方每月月底盘点当月销售数据,甲方根据数据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款。每月____日对账,___日前回款。
2、开票: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六、返利、考核、产品宣传推广与市场开发支持:
1、甲、乙双方商定年销售指标:年完成销售件。
2、年月度销售指标分解明细表:单位(件)
3、考核:
区域代理的任务指标按“月销售指标分配表”为考核依据,按月考核,累计个月未完成任务将取消区域代理资格;个月后仍为空白市场的地区,甲方有权收回进行二次开发,若空白市场较大可适当调减乙方任务数量;其他空白地区乙方在承担任务量的前提下,与甲方补充协议后可以优先开发。
4、返利:
1)年度内完成销售任务件,给予即时兑现返利;
2)年内超额完成销售任务,超出部分,给予返利:元/盒;年底一次性兑现。
3)所有返利,以方式兑现。
5、产品宣传与推广:
1)乙方在所负责销售区域宣传、推广甲方产品,甲方提供数量合格的产品资料、宣传资料。甲方若需乙方进行产品宣传,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
2)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提供信息和市场报告,尽可能的保证产品销售。
3)甲方同意为乙方开具供货产品在约定区域的代理销售委托书及开展业务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4)甲方协助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的招标,及时提供各种招标所需的资料。
5)甲乙双方须设立专人管理普药产品的市场运作,及时保持沟通联系。
6)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规定在指定区域内扩大供货产品的销售,发展下游分销商、销售商并积极组建终端销售队伍,推广甲方供货产品。
6、医院开发支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公司给予以下市场开发支持:
目标医院销量考核、支持标准:
注:赠货与目标医院所销售品种相同
7、招标、物价支持:
区域市场因办理招标、物价等事宜花销的费用需经公司认可,报公司批准后给予适当核销或货物补偿。
七、市场管理
1、为加强甲方对市场的监督力度,乙方需要交纳元市场保证金。若乙方能遵照甲方的市场管理规则,则合同解除时,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
2、乙方所开发的临床市场内,OTC市场出现的非乙方货物,甲方负责收货,并给予乙方相当于所收货物供货价_____倍的相应补偿。
3、甲方向乙方供货为底价供货,乙方向外供货价不得低于____扣,零售价不低于元/盒。若因促销等特殊原因需调整价格,必须提前书面呈报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对其奖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4、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额首次进货款和市场保证金给甲方,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无效。
八、供货及运输:
1、交货为汇款到帐后,发货(特殊条件除外)提供指定地级市到港的铁路或陆路运输,运费由甲方承担,如需加急快件或到门服务,超过正常运输费用标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以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收到甲方货物时,应当场清点,运输过程中如出现破损丢失,甲方将所差货物数额在工作日内补偿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向有关部门索赔。
3、产品如发生质量问题,责任在甲方。由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无偿退、换,退、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储放产品不当定或运输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除外)。如发生质量事故(由国家法定部门书面裁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换货保证: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记录,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可按不高于乙方最后一批进货量的原则给予乙方换货(扣除相应返点奖励及换货成本);换货所需运输和产品破损费用乙方承担。
十、其他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本合同一式___份,均为正本,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账号: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 甲方经第三方同意授权乙方为 全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二级代理商,并负责改产品再上述地区范围内的总经销。
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字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 乙方在 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 甲方为了支持乙方,甲方暂时提供 全系列给乙方代销(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即乙方暂压首批进货(车)款,但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为销售的贷款(车款)按双方协议的价格支付给甲方(具体销售价格详见双方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
3. 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认同。乙方的售价不得低于委托销售底价表中的低价。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所得利润双倍的罚款。特殊情况须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
4. 甲方暂提供的首批 系列产品在进入 展厅后3个月内,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在其上有任何权利、义务的规定。
5. 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补充货源;双方处某型号车售空,都可以再对方处调货,双方在提车。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四、甲方义务
1.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 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
4. 甲方与购车客户签订有关合约后,因合约履行引起的纠纷由责任方承担
责任。
五、乙方任务
1. 乙方提交代理销售建议书,经甲方认可,乙方应按计划推广销售工作。
2. 每周乙方销售负责人员到甲方了解甲方销售情况,积极迎合市场需求并有利于本系列产品的全部销售,组织处理两地销售处的协调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3. 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急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 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5. 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上海大众的相关规定。
7. 应积极配合或独立完成代理区域的市场调差及分析资料,并及时提交给甲方应用。
8. 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委托代理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销售控制表}中的价格进行计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货物由乙方自提,在提货及销售过程中造成损伤的,有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需甲方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后及验货签字收获,风险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 若产品再保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随时更换,并承担相应运费。
3. 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甲、乙双方应高度重视,迅速予以妥善解决,减少负面影响。
九、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乙双方不得私自修改、终止合同。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责任方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乙双方即时向对方提供销售进度信息及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责任方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
的一切的经济损失。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则责任方构成违约,无责任方首先可书面通知责任方并给予责任方二十天地整改期,整改期满后责任方仍未修正,则无责任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责任方。
5. 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急购车款,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乙方不得无视法律,随意夸、隐瞒或虚假承诺等情况,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 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 提请诉讼。
2. 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 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 甲方对乙方的财产无留置权。
5. 如本合同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条款无效,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6.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7. 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市面,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 再本合同期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潍坊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一级代理商。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乙方付清全款前,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车辆安全负责。
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 乙方首批订车为 六辆(单价为: 万元),乙方需在申请领取车辆合格证前付清全款,汇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后续车辆订单,乙方需严格执行订车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 甲方指定车辆出售价格,系列可在该车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二十万元; 系列可在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八万元。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异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同。
4、乙方承诺每月最低如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甲方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对产品行使出租、出借、抵押等行为,乙方对车辆整车、外观、装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6. 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须就该批次车辆另行签订订车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从其他经销商处调车或向其他经销商调车,如出现特殊情况,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调配车辆。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7、甲方在乙方派驻商务代表,负责协调日常销售、售后服务工作。乙方须无偿为甲方商务代表提供食宿和办公场所,必须全力支持甲方商务代表在当地开展工作。甲方商务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借款。甲方商务代表提出的任何与双方协议内容无关要求,乙方均有权拒绝,否则视为乙方和商务代表之间的私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义务
1.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 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乙方的宣传内容不得出现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项目,如因此出现纠纷,乙方对其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无责任。
五、乙方义务
1. 乙方需配合甲方驻地商务代表,积极处理车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双方需对调整后的商务政策签订补充
协议。
2. 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 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4. 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6. 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购车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订车合同中的价格进行结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前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若由甲方送货,乙方承担费用,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货到后乙方及时签字验收。
乙方自行提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自乙方提货人员验收车辆后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 甲方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车辆自身质量问题,乙方需告知购车客户到奔驰售后服务中心解决;甲方产品部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解决。
3. 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乙方需及时有效解决,并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或处理不当,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 乙方不得单方面修改、终止合同。
2.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需在领取车辆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
4. 乙方在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及购车款前,需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甲方能够提供购车客户所需车辆,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不得无视法律,做出随意夸大、隐瞒或虚假承诺等行为,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 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 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 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5. 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 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车辆折旧及运输等费用。
3. 合同终止后,双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账目上所有款项,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取回所有甲方财产。乙方无权留置甲方财产,如乙方强行留置甲方车辆,乙方需赔偿甲方每车每天五千元的赔款。
4.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向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帐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三峡移民小组农民集体关于霞国用(20xx)第0276号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特委托福建建达(霞浦)律师事务所伍孝信、欧阳昆钱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处理该土地转让非诉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伍孝信、欧阳昆钱律师为本非诉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本案有关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事项,不得提供虚假的信息及内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终止委托关系,非因乙方过错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
四、 委托权限如下:
1、向有关部门调取与本案有关材料;
2、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支持、帮助;
3、代理委托方了解案件相关的事实;
4、代为书写与本案有关的合同文书;
5、代为甲方处理订立转让合同的有关事务。
五、双方同意本次代理协议的签订确定为意向书,待正式签订协议之日,确定代理费用,并予以缴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协助委托人办理完毕非诉事务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 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 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 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 □ 归甲方所有 / □ 归乙方所有 / □ )。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按(□月/ □季/ □半年/ □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 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 ,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 / □ )。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 / □电费 / □电话费 / □电视收视费 / □供暖费 / □燃气费/ □ 物业管理费/ □▁▁▁▁▁▁▁▁▁▁▁▁▁▁▁▁▁▁▁▁▁▁▁.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 银行 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代理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证件号码: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一事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之间实行风险代理。签定本合同之前,合同双方已对本案诉讼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过仔细而慎重的探讨,在此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全部内容。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参与乙方与 一案的立案、仲裁、调解、诉讼、执行。甲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给乙方代理本案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便于乙方代理本案。〈〈授权委托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使本案达到更好的效果。
四、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律师代理费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1、甲方获得本案(和解、调解、执行)付款当日,按实际获得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款项经乙方接收的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应得款项中扣除。
2、 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货币财产(有形物品、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时,则由甲
方按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该非货币财产价值额按法律文书或甲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协议价格确定,并在非货币财产价值额确定后当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3、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则按避免的经济损失额的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避免的经济损失额按原告诉状中列明的诉讼请求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如诉讼请求额在诉讼中有增加,则按增加后的数额减去被告(或第三人)实际承担的数额计算。
4、 甲方在调解、诉讼、执行、和解过程中,如未经乙方同意,故意放弃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或权利,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主张,而损害到乙方利益时,则按原告诉状载名明的诉讼请求额的计算,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甲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提供证据(包括不依法及时提供证据),或提供虚假证据,隐瞒真实情况,或违法导致案件败诉或致使乙方无法收取律师费时,按前款规定执行。
5、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收取行完毕时,从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中扣减。
6、 办案所需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文印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现行垫付,垫付后由甲方第二日结付。向司法机关或其它办案机关缴纳的费用(立案费、鉴定费、执行费等),由甲方预缴或承担。
五、甲、乙双方互有通知对方案件进展、财产过付信息的义务。
六、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未支付的费用应当补缴。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予以退还,并向甲方移交案件有关证据。
七、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执行终结且乙方收清律师费之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 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标的物:甲方位于的房产委托事项: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就标的物进行转让出售服务。
委托期限:双方签定本协议起_____个工作日
房屋价格:经甲方评估标的物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_____RMB¥大写_____人民币(扣除佣金、税费后净得价),乙方认可此价格。配合行为: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间,甲方提供不少于____次的看房或面谈机会。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苏州市有关政策及法规,甲方有权出售标的物。如房屋有瑕疵,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如有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委托期间,甲方应将委托出售标地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其它所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之有效证件交由乙方独家保管。
3、委托期间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委托代理协议,否则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同时支付乙方相当于押金双倍数额之赔偿金。
4、甲方承诺不擅自提高房屋售价。对于因甲方擅自提高房屋售价或严重违反配合条款,导致标的物不能成交的,按照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如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将受托房屋顺利卖出,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或认可甲方自房款中扣除相当于此数额之款项。乙方认可甲方委托出售标地物之佣金标准为:净得价×1%
6、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及期满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价格与乙方所曾介绍过的交易对象成交,如违反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1%的佣金。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妥善处理受托事务,努力通过市场渠道寻找买方,并指派专门经纪人负责委托事项,随时向甲方汇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买方达成买卖合同。
3、如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达成买卖合同,乙方已支付之¥
4、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退还甲方留置于乙方的全部证件。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产证明等从事委托业务以外的任何其他商业活动。
甲乙双方对溢价的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所约定之评估价为甲方最低成交房价,若乙方代理最终售价高于评估价,则超出部分甲方同意与乙方进行成交价支付佣金。
代理收取定金:
1、乙方全权代理甲方收取定金,甲方同意房屋买卖于乙方收到定金时成立生效。(乙方依照独家委托协议的约定,在委托期间代理甲方收受定金后,如甲方不愿依委托条件与乙方所介绍的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受托义务视为履行完成,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佣金,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因买方原因致使房屋买卖不能履行时,定金没收,由甲乙双方平分。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房屋买卖不能履行时,由甲方加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特殊约定:
1、甲乙双方就委托内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本条另行约定:
(若乙方未作特殊声明,则视为乙方对标地物代理出售事项具有全部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自由选择买方类型、付款方式、转委托权等,但不表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甲方不对以上约定表示异议,并不因以上原因而不签署有关买卖合同。)
2、乙方声明:乙方仅有对甲方委托标地物书面材料做文字审核之义务,并不承担对这些材料进行专业鉴别的义务。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标的物出售当中或以后而产生的纠纷及损失赔偿,均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如因甲方其他原因导致销售无法达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甲方毁约条款赔偿乙方。如乙方完成本协议之代理事项,买卖行为中的其它有关事项以最终签订之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免责:如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本房屋不能或难以出卖,本协议解除,甲、乙双方均免责。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保证金,乙方应退还甲方留置之全部证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办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代理人:
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黑枸”饮料在 地区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黑枸”饮料,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二、货款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货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首批货款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为乙方除提供 万元“黑枸”饮料外,同时为乙方免费提供 万“黑枸”饮料支持市场开拓。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七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终止双方合作。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配送货物至乙方指定地点,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资质及产品资料。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有办公场所与储存货物的仓库,费用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联系人。
3)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黑枸”于明显位置。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品牌饮料。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
五、结算方式
1)甲方为乙方供货价格为每罐 (人民币)。
2)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五十万人民币,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三利润返点给乙方;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二百万人民币,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五利润返点给乙方;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八百万人民币,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七利润返点给乙方;乙方在代理区域年销售额达到壹仟万人民币及以上,甲方按销售额百分之十利润返点给乙方。
六、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七天内通知甲方,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并在十五天内返回,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2)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具体以协商为准。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具体以协商为准。
八、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市场铺货率小于百分之五十的。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且甲方不得无故剥夺乙方续约权。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地址:______)
专利代理人______代为办理
名称为______的发明创造
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__(盖章或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 址:电 话:
传 真:邮 编:
乙 方:地 址:
电 话:0731—88275888 传 真: 邮 编:
甲方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
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代理一审诉讼;
代理二审诉讼;
代理执行。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承认诉讼请求;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
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甲乙双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制定的《湖南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在签订本代理合同后内,以 收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乙方户名:
开户行:
乙方账号: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同时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任何私
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
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长沙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项,可以要求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合理确定律师收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者违反第三条第6—7项规
定的义务之一,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已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
权将争议提交□ 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分会,按照提交仲
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存卷,本合同由
甲乙双方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自本项目
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
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年 月承办律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谋求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一.特约经销期及区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特约经销期。
二.供货品种、规格及价格:甲方供货价格为出厂价供货给乙方(不含税)。如有调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且每次调价,甲方必须保证有理有据。
三.订货及交易方式:乙方应及时做好市场需求计划,以传真件形式或来厂订货。若传真订货,应提早三天发给甲方,甲方传真电话 ,传真应注明品种、规格及数量,乙方负责人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每批货交易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
收到乙方汇款凭证传真件后即安排生产,正常情况下,全款到帐后3天内发货,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甲方代办运输。
四.货物运输及验收事项:甲方可按乙方指定到货地点代办货物运输,在货款全额到帐情况下,乙方每次备货__ __万元以上,运费由甲方负责;__ __万元以下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次运费由乙方垫付,在下次货款中扣除,客户在收到甲方货物后,应当场验收、提货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客户在验收货物数量、毁损等情况未提出书面异议,甲方视为乙方已验收无误,如发现有异常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进货款到甲方帐户起生效。本合同签定后十日内,乙方未向甲方订货,则甲方可认定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真: 电话:传真 邮 编:
邮编:
日期: 20xx 年 月 日
甲方:南京汇伟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就甲方“WisBat.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的独家代理经销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代理产品品种、区域、期限。
1-1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WisBat.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 独家代管销售经营、经销权,甲方不再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任何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为经销商或代管本项目甲方经营管理权责任方。
1-2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年月日止,到期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将另行签署合同。
1-3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在法律界定范围内组织“WisBat.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对外的经营推广活动,甲方负有监管责任。
第二条:订货和供货
2-1 订货
2-1-1 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积极拓展市场,每年订货量呈递增形式
2-1-2 首批订货量为
2-2 供货
2-2-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需按时供货给乙方。
2-2-1 甲方凭乙方签字的书面通知、传真和电汇传真在限定时间内组织发货。运费、保险费由甲方担负,特急费用由乙方担负。
2-2-3 甲方不得在合同期内随意调整产品价格,如确有因技术改动、生产成本提升等因素影响须变动,应提前三月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方可执行。
2-2-4 供货周期不得超过七天。
2-2-5 乙方应在收到产品后三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如有异意,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异意三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和解决。
2-2-6 开箱损坏(未经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偿退换。退货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价格和货款的支付
3-1 价格
3-1-1 甲方“WisBat.优脑仪”项目系列一代产品套件向乙方供货价为 元/台(每套件)。其它本系列产品届时另行签署约定。
3-1-2 乙方须保证经营甲方“Wis Bat.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稳定的价格体系。 3-2 货款支付
3-2-1 首批进货:乙方按照计划量所须金额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3-2-2 以后进货: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货计划。甲方根据乙方要货计划组织生产。乙方应提前七日填写书面需货申请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将货款金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确认到款后三日内组织发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包装标准: 按一般包装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维修服务
4-1 甲方发运的货物应保证合格,质量保证期为二年。
4-2 自产品售出之日起 二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由甲方负责维修。更换新机。
第五条 优惠政策、支持办法及考核办法
甲方充分考虑乙方市场运行实际困难,为鼓励和支持乙方经销商积极扩大产品销售,甲方给与乙方经销商自 年 月 日始至 月 日止为期半年的市场支持期,此阶段内甲方对乙方将不作以进货量的考核。支持期过后甲方将以每半年为一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乙方半年总进货量。考核标准为:
第一年:乙方进货量 台套件/半年。
第六条 市场开拓
6-1 甲乙双方都有义务为用户讲解或演示甲方“WisBat.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介绍操作和使用的方法。
6-2 乙方须可能争取甲方认可的展示机会操作和演示甲方“WisBat.优脑仪”项目系列产品,使甲方的产品在市场上取得更加广泛的认同。
6-3 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市场情况,相互协商,共同提高甲方产品信誉并采取某些必要行为激发市场活力,具体行为将就当时市场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费用分割。
第七条:违约责任
8-1 合同中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另一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仍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违反合同,该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2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能解决可上诉法院诉讼解决处理。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意外
9-1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无意义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 解除或延迟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负责条款
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损失,原因分析认定后,甲方可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附则
11-1 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内容,如有泄漏造成一方直接损失的,双方均保留对责任方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确定后签订补充合同。
11-3 本合同共 2 页,一式肆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4 附双方《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甲方(盖章): 已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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