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荒山合同范本(通用4篇)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____村委会主任。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总经理。
因乙方将对河道局部拓宽,进行堤岸整路,提高该河段防洪抗旱能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沿河岸部分水塘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研究同意,将公路东侧沿河北岸的北外口向北、向东范围内约__亩鱼塘、水塘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实际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附实测图)。
二、承包期二十年,自20____年__月__日至20____年__月__日。承包期届满,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所有不可移动的固定设施无偿交付给甲方。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包权。
三、土地承包金:每亩每年壹仟元,按年支付;乙方于每年元月1日向甲方支付全年的'土地承包金。
四、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现有设施,在甲乙双方及甲方村民代表现场测量评估后,商定补偿价格;在乙方补偿款划入甲方帐户后,由甲方负责在20日内拆除上述设施;20日届满,视为甲方已清除了全部设施。
五、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协调处理好周边矛盾,以保障乙方正常承包经营及建设。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因经营需要修建基础设施,应按国家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乙方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如遭到甲方村民的阻扰、干涉,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解决。如系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如未按时支付承包金,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外,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甲方赔偿损失;如逾期六个月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水塘及土地上的固定设施。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由甲方报镇政府批准后生效。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20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将本组所有的坐落在高岭背的部分荒山约320亩发包转让给甲方经营。此片荒山的四至界线分别为:面对该山,北(下)至山脚田埂,南(上)至山脊分水处(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东(左)至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西(右)以高岭背莽梅高压电线下 (具体情况见示意图即本合同书附件)。三、承包费用为112000元,大写壹拾壹万贰千元整。
四、承包费用的交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费用为承包期内的一次性费用,即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与承包荒山有关的费用(比如管理费、使用该山内简易公路的使用费和其它赞助费或木材等物资)。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即获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在承包期内的经营管理方式、股份组成由其自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进行干预,任何个人不得在此荒山范围内进行开采矿产、开荒耕作、砍柴烧炭等生产活动。如遇国家(县政府及其以上政府、乡政府、村委会)征地开矿、修路等开发,土地征用费归本组(乙方)集体所有,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征用方索取林木赔偿费、因征地开发而造成的经营补偿费的`义务,该两款项无条件地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七、现有进山公路和此荒山中的简易公路属乙方所有,任何个人(含承包方)不得耕作侵占和损毁,但在承包期内,甲方可以无偿地作运输使用。
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甲方所有。承包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或本村村民私自进山零星盗伐林木,乙方必须履行配合、协助司法机关查处案件和甲方向肇事者索要赔偿的义务。合同期满即到20xx年1月1日后,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乙方所有,林地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即归乙方,但甲方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九、此荒山四至界线若发生纠纷争议,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出面调解并妥善处理,调解处理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因四至界线发生纠纷造成承包范围内的面积减少了10亩以上(含10亩)时,承包费用酌情减少,具体情况另行议定。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也必须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业和养殖、药草种植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其它情况。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效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现任组长邓志勤持一份、洛阁村委会存档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发包转让荒山示意图。
甲方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公章):
洛阁村民委员会盖章:
在场村民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甲方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________亩转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位于,四至: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面积(如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误差,双方均认可合同约定的亩数及承包费用的计算方式)。
二、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将收取土地承包押金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____元/年,共计________元/年。
四、承包费按年度结算,第一年承包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以后每年承包费于每年的月日前支付。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土地。
五、乙方承包期间,该土地只能种植农作物类,不得随意改变该土地用途,不得建造建筑物等,更不能随意闲置该土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土地。
六、乙方承包期间,所涉承包土地上农作物类的种植、灌溉、收割等环节的支出均由乙方承包,因此所获收益也由乙方享有。但该土地所涉种子补贴,地亩补贴等政府补贴的优惠政策由甲方享有,与乙方无关。
七、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如继续承包该土地的,其应在合同到期前的`两个月内提出,并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可继续承包。
八、合同期内,乙方应合理利用该土地,合同到期后,乙方交付该土地时,应保持原有可种植状态,因乙方的农作物种植期间造成的土地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或恢复原状。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因政策、国家征收征用等不可归责双方的事由造成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所有的坐落在包给乙方,四至为南至,北至,,西至 。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