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汇总30篇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精选30篇)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

管理原则: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食堂和个人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食堂与消防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3、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食堂主要负责人是本食堂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安全。

消防组织及其职责:

1、各食堂消防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监督消防法律法规的实施。

2)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3)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4)负责对各食堂消防设备设施的建全、更换、添置。

2、各食堂主要负责人是本食堂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安全,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本食堂的消防宣传,教育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对本食堂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3)落实消防设备维护保养责任人,定期更换灭火器。

4)落实二名义务消防员,明确义务消防员的职责。

5)负责对本食堂临时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使用电器、液化气。

6)负责组织火灾的扑救工作。

火灾扑救:

1、灭火

1)发现火警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使用手提式灭火机进行扑救,同时进行呼叫,使其他人员听见积极参加扑救。其他职工听见要迅速报警,切断电源,积极扑救。关键在于“灭早、灭小、灭了”不要惊慌失措,火场无论大小都应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

2)当火情严重,在无力自灭自救时,一方面积极组织扑救、疏散物资设备保通信,另一方面,应立即报警(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进入。

3)在扑救中,职工必须自觉服从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挥,要沉着、机灵、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消灭。

4)某些物品在燃烧中产生的有毒气体,扑救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毛巾、口罩捂住口。

2、疏散

1)发现起火,人员应及时离开火场,报警呼叫。班组长要及时清点人数。

2)疏散通道被烟雾所阻时,应用湿毛巾、口罩或物品捂住口。

3)发生火灾应及时开启大门、通道,以用于急需疏散人员,人员疏散严禁使用电梯,以防突然停电,人员关在电梯中。

4)除非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楼或随意开窗。

5)疏散时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伤亡事故。

3、日常注意事项:

1)各食堂平时要保持室内整洁,周围通道畅通、严禁在通道堆放物资、停放自行车。

2)对区域内配置的消防器材、做到专人定期检查、严禁闲杂人员移动灭火器材。

3)扑救中,应先重后轻,先抢救重要物品、尽量减少集体财产损失。如遇人员围困在火中,应组织强有力灭火手段遏制,消灭火势,尽力抢救人员。

4)员工须了解“三懂三会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

1、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人或定人管理制度。

2、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查清原因后进行维修和更换。

4、消防设施器材到期,及时到消防部门检测维修并予以办理更换。

5、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丢失、损坏。

6、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对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报告领导,给予处理。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保证方便可取,严禁随便改变位置。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3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4.1 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 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 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 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 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4.7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

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1 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 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 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 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 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 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 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 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 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 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 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 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 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 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 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5.5.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5.2 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 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4 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5.5 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5.6 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 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 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 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4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平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4

1 目的

规范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大厦弱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及保安部对其的消防安全检查。

3 职责

3.1财务部负责执行此制度。

3.2保安部消防主管负责监督此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所属库房由其所在部门设专人保管;保管员负责本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4.2库房保管员必须熟知本库房所存物品的性质、数量,并进行分类,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堵塞通道。库房存放物品的安全距离是:内墙距10公分,外墙距40—50公分,柱距10公分,顶距50公分,跺距80公分,灯距50公分。

4.3库房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定期盘点、核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物品短缺、遗失或被盗,要在报告本部门的同时报告保安部。

4.4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领物人员要在库房门外等候领取。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3.2保安队长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4.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4.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每季度由行政部和电工组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电工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4.6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4.7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1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标识名称及作用

5.3.1公共设施的标识

5.3.1.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5.3.2.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消防机房的标识

5.4.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5.5.1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5.2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5.5.4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5.5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5.6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5.5.7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行政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4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登记入库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队协助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办理入库手续

7.3使用与维护

7.3.1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

7.3.1.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灭火器的维护

7.3.2.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7.3.2.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1)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外观检查发现有4.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

(1)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

(3)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条。

7.3.3灭火器的报废。

7.3.3.1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筒体严重变形的。

(4)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5)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6)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

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

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

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7.3.3.2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4.3.4.2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7.3.4.3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平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消火栓的维护

7.3.5.1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水带的报废

7.3.6.1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保安队长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保安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保安队长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行政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7.5违反处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挂有检查标识牌,标识牌上清晰注明检查日期、检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只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或故意损坏等,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将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6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室内消火栓、每季度一次,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3、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5、各单位、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和权限

2.1、各项目为日常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器材的直接责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为消防器材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规定

3.1器材、设施管理

(1)申领、变更消防器材需经各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3)各项目负责人领取消防器材,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消防器材领用登记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门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小区业主,做好应急措施。

(5)对室外消防栓每年检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为半年一次,对室内消防栓两年一次油漆维修。每月对全站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柜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6)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8)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与公司行政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工程部进行维修。

(10)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公司行政部,做变更手续。

(11)使用部门对消防设施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12)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维修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4、损坏、丢失、报废处理

4.1损坏

(1)使用部门、岗位因违反正常使用规定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反馈财务部和当事人,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4.2、丢失

(1)消防器材、设施丢失,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刻报本项目负责人,由本项目负责人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2)公司行政部核实界定责任,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赔偿并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建议处罚。

(3)需要申领的应重新按照申领程序进行领取。

4.3报废

(1)报废年限: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2)需报废的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汇总,依据《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低值资产报损单》报批。

(3)公司行政部在档案中填写报废情况记录。并将报废申请报财务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部门、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扣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5.2、处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8

1、我校属重点防火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实行防火责任制。

2、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和消防演习,组织专职消防干部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救火能力。

3、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防火训练和考核,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了解易燃易爆物质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防火重点部位要设禁火标志、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定岗位、定责任人、定措施。

4、新生入学,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保卫部门主讲,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结合“119”消防日,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知识的介绍,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各单位、各部门要由专人负责做好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和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仅用于抢险救灾之用,要布局合理,数量保证,不得作为他用;不准随便移位、挪动和损坏,违章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保卫部门及时更换或补充、保证消防器材配备数量、种类及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器材完好有效。保卫部门应负责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并定期对全校公共部门、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进行检查。

6、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建立安全防火规定;新建、扩建和改造工作的设计、施工,必须执行《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报有关部门审定。

7、对重点防火部门,每日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巡查中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每月由负责消防安全的专职人员会同有关防火部位进行防火检查,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保卫部门组织全校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防范措施的落实。

8、对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应专库(专室、专柜)储存,专人管理,严格采购、运输、储存、分发、使用和销毁手续。

9、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能整改而不认真整改的单位,先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在接通知书后仍拖延不整改的发给《责任备忘录》,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10、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做好防火工作,发现火警、火灾时,都要立即报告,积极参加扑救工作。

11、对在消除工作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个人和单位,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管理条例造成火灾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损失巨大的要进行刑事处罚。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9

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院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院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处。

三、院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院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0

1、种消防设施、应由技术部人员和消防员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随时保证其性能良好。

2、各种消防设施,在非火警情况下,非消防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不得移动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损坏。

3、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各走道应保持畅通。

5、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加强清擦,防止污垢堵塞灭火器喷口。

6、安全保卫部派专人经常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及时教育,对不听制止或造成设备损坏,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1

1、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2、保安部制定年度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3、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理良好备用状态。

5、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定期放水检查一次。

6、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7、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8、消防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9、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10、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12、因装修、扩建、改建消防设施故障需要暂停消防设施运行的,必须先到物业部办理相应手续。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2

根据消防安全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消防器材“三定”制度,即定点存放、定人负责、定期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完整好用。

1、定点存放:

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并把消防器材摆设的位置、品名、设备绘成平面图,不准随便移动挪作它用。

2、定人管理:

对新上岗的工人(包括固定、临时、季节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的后,方准上岗作业,专职消防队员,除按规定轮休者外,要一律驻库,外出必须请假,不得擅离职守。要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搞好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并在各器材显眼处张贴管理者名字。

3、定期保养:

灭火剂每半年抽检一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器材的进出口,每年做一次压差测定;空气泡沫混和器,每半年做一次检查校验;化学泡沫室和空气泡沫器的空气滤网,要经常刷洗保持不堵不烂,隔封玻璃要保持完好,各种泡沫枪,钢管、升降架等,每季时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种灭火机要避免暴晒、火烤、冬季要有防冻措施,要定期换药,每隔一至二年进行一次简体耐压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消防器材设备应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做到取之方便:

(二)消防器材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对于擅自将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须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消防泵每月应试机二到三次,检查各种零件是否灵敏有效、完好、保证随时处于战备状态;

(四)泡沫灭火机应每年检测换药一次,干粉等其他灭火机每年检查一次,每三年检测一次,若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加药;

(五)岗位职工在作业中动用了消防器材或发生火灾动用了消防器材应及时补充添药,使之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3

一、要设有消防器材存放库,消防器材库要坚固干燥、防潮,并有防盗装置。

二、对消防器材要设有专职或兼职消防器材管理员,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职责制。

三、消防器材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存放要得当。

四、对消防器材严禁乱摸乱拿,严禁挪作他用或随便外借。

五、要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的'培训,保证人人会用。

六、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切实保证所有的消防器材良好有效。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4

1、消防器材要按规定排列整齐,做到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日晒不着,确保消防器材有效的使用;

2、消防器材的位置要符合灭火要求,做到便于取用;

3、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总务处;

4、消防器材做到登记造册,分工保管,责任到人、定岗定位,不准丢失,不准转借,不准挪用;

5、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和更换;

6、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品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置地点做到有明显标志,专人管理。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5

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 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保养,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对超过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时进行重新加粉处理;

3. 对专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师随便移动位置的及时复位;要求清洁工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擦洗。

4.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地方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 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 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预防火灾发生。

7. 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 做到安全用电,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 学校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 学校结合“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6

一、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二、相关文件记录:无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7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统一换装。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应及时执行。

义务消防队组织和职责

1、义务消防队组织

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

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担任;

组成人员由各车间、部室按实际情况,领导批准确定。

附: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职责如下: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督促和协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宣传和监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4)检查、监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管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6)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投入灭火,使火灾消灭于萌芽中,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尽快与消防部门联系并汇领导

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1、仓储部、综合部、设备部负责公司的场地、道路为第一防火区。

2、生产车间、仓储部负责公司车间,冷库为第二防火区。

3、各部门负责所在办公楼层为第三防火区。

4、仓库所属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四防火区。

5、食堂、办公区、宿舍区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五防火区。

以上防火区由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负责和监督该地区的防火安全和防火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8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市委机关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xx〕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火责任制度

1.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把防火责任纳入本部门工作岗位目标管理之中,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实施消防检查,狠抓落实。

2.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由一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并按部门总人数的50%确定义务消防员。

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适时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二、用火用电制度

1.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装电源线路,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装电源线路的应先报局办公室同意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2.严格控制明火、焰火使用燃放。确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预防措施,并报请市委办公室同意后,才能实施。

3.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得用火用电,违者均按规章制度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罚。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用酒精和甲级易燃物品作燃料。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凡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场地、焊割易燃易爆(气)体储罐、桶等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手续。

2.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到专库单列存放,对运进物资必须做到有登记、有记载,不得并列存放。

3.对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时必须有详细的审批手续和登记制度,不得随便借用和送人。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随时每周对自己所管辖的地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报告给本部门的领导。

2.局办公室每季度对机关的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抽查,将结果进行通报。

五、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严格履行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自觉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除火险隐患。

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密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重点消防部位,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实施。

六、火警、火灾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2.发生火灾应及时抢救公共财产,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3.保护好火灾现场,查明起火原因,写出火灾调查材料。

七、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要不少于一次对职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2.普及防火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局办要把防火宣传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机关全体职工必须懂得工作岗位上的火灾危险性,做好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预防工作。

八、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是机关防火、扑火专用设备,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

2.各楼层的灭火器,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影响防火安全,没有造成直接损失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以防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处罚。

3.安装的消防栓不得随意移动和任意阻塞,需移动时,必须事先报告机关行政领导批准后,再移动。

4.未经领导批准,任何移动消防器材,造成直接损失的,均应按《消防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9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车间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0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统一换装。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应及时执行。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1

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企业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照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标识名称及作用

1、公共设施的标识

(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在火灾情况下可做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区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烟标识,在企业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

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火栓的标识,在企业内所有消火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房,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正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人员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房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小区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以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控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1)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2)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3)消防设备故障维修标识。

(4)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5)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6)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2

1.目的

为强化营运期佳兆业广场的消防安全管控,规范并指导各分公司做好厨房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集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范。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

3. 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标准适用营运期佳兆业广场所有厨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1) 步行街餐饮商户厨房;

2) 主力店餐饮厨房;

3) 超市熟食区操作间;

4) 员工食堂。

4.管控内容及要求

4.1安全用电

4.1.1厨房区域配电箱须装在厨房入口墙面,并与蒸炉、油锅、灶台、水池保持1米以上距离,且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1.2-1.5米之间;

4.1.2厨房配电箱内电源开关及总闸须张贴对应控制设备标识,箱门上须张贴开关箱配线图、标识清晰无污迹;

4.1.3厨房墙插必须加装防水罩,严禁使用移动插线板;

4.1.4餐饮商户内需24小时持续供电设备如:冰箱、冰柜等,须单设专用供电回路,单独控制。严禁使用多项插座,严禁其它用电设备共用该路电源或插座供电;

4.1.5厨房安全用电检查由工程部负责,每月进行1次厨房安全用电检查,每季度进行1次热成像仪电气安全检查。安全用电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断路器、开关负荷、开关发热、接地情况、 漏电保护器、布线规范(横平竖直)、虚线、脱线开关箱上下孔洞封堵、套防火管、插排串接等违规用电行为。

4.2 灭火器

4.2.1厨房区域内灭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备两具4kgabc干粉灭火器,且不得少于两具,灭火器须在离灶台、常用大功率设备等周边1米距离内,安放位置固定并设明显标识、方便拿取;

4.2.2商管公司营运部负责厨房区域内灭火器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外观、压力、生产日期、充装日期、附件完整、埋压、遮挡等。

4.3 灭火毯

4.3.1厨房区域内,灭火毯须配置规格不小于1.2米×1.2米,必须固定放置于灶台左右两侧并设有明显、统一的标识,且每个灶台应配置不少于一张灭火毯;

4.3.2厨房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方法,每名员工每年要进行一次灭火毯实操演练;

4.3.3商管公司营运部负责厨房灭火毯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损坏、污染、规格、放置位置合理性、会否使用等。

4.4挡火板、油烟口、油烟管道

4.4.1须使用阶梯式挡火板,挡火板之间必须达到无间隙拼接;油烟口开口不得大于油烟罩内平面面积的30%;开口位置应位于油烟较大灶台的侧上方;油烟罩长度超过3米,须设2个油烟口,油烟口间距不大于2米;

4.4.2厨房挡火板必须每日擦拭,表面无积油、油垢等;每周对油烟口上方半臂之长进行清刮和擦拭,无油垢积存;

4.4.3油烟管道须建立清洗计划;商户排油烟管道在满足不积油情况下,可分为两级清洗方式:一级为重油烟商户,分户排油烟管道每月不少于1次清洗;二级为轻油烟商户,分户排油烟管道每2个月不少于1次清洗;当以上清洗频次下排油烟管道仍有积油,须采用调整清洗级别、专项突击清洗、采用技术改造等解决方案;

4.4.4安管部负责建立油烟管道清洗档案,每月归档一次清洗记录。油烟清洗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油烟管道清洗合同、清洗单位资质、清洗前后对比照片(照片须显示拍摄时间)、验收记录、清洗收据或发票影印件等。

4.5.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管理

4.5.1广场(自持部分)内有油烟管道的厨房必须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蛋糕、咖啡、水吧、甜品店除外)。自动灭火装置的控制柜须牢固固定在墙或支架上,安装高度以柜底距地1.2米为宜,控制柜应远离热源;

4.5.2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满足操作和维修更换的要求。

4.5.3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必须具备自动、应急、手动三种启动方式;喷药管线须为不锈钢且壁厚符合要求,不锈钢管件丝扣联接;必须有延时喷水功能、并可自动关闭。

4.5.4工程部负责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日常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电源、指示灯处于自动状态、气瓶压力、保险销是否取下、开关正常、药剂充装时限、探测头、喷射头清洁无异物堵塞、喷射头防护帽无脱落、箱体封签是否完好、供水管的球阀处于开启状态等,管路是否污垢过多;

4.5.5工程部负责房自动灭火装置安装台账及档案的建立。台账及档案应包括: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维护保养合同、药剂充装资料、维护保养记录等内容;

4.5.6商管公司营运部须监督相关商户,每6个月由设备厂家对厨房自动灭火装置进行维护保养一次,并出具维保合格证明;

4.6可燃气体报警器

4.6.1厨房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满足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4.6.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米~1.5米,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距墙不应小于0.5米;

2) 操作面宜留有1.2米宽的操作距离;

3) 安装须牢固,不倾斜;

4) 当安装在轻质墙上时,须采取加固措施。

4.6.3为了正确使用探测器及防止探测器故障的发生,严禁安装在以下位置:

1) 直接受蒸汽、油烟影响的地方;

2) 给气口、换气扇、房门等风量流动大的地方;

3) 水汽、水滴多的地方(相对湿度:≥90%rh);

4) 温度在-40℃以下或55℃以上的地方;

5) 有强电磁场的地方。

4.6.4工程部负责厨房燃气报警器日常检查,检查内容因包括但不限于:燃气报警器控制箱电源开启正常、指示灯显示正常(绿色为正常、红色为异常、黄色为故障)、燃气报警器探测头污损、安装位置异常等。

4.7 感温探测器

4.7.1厨房感温探测器须安装70℃报警的感温探测器。其安装空间高度小于8米时,每20平方米~30平方米安装不少于1个感温探测器,厨房内独立封闭空间必须加装感烟探测器;

4.7.2厨房感温探测器日常检查由安管部负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探测器外观、有无松脱、污损、指示灯正常巡检等。

4.8 喷淋设施

4.8.1厨房区域内喷淋设施须严格按照经当地消防部门及物业公司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如商户进行二次装修,需对喷淋设施实施改造的,须重新向当地消防部门及商管公司申请,并按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进行改造;

4.8.2安管部负责厨房区域内喷淋设施的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喷淋头污染、未使用标准喷淋头、安装位置不规范、安装数量不足、喷淋管网上拴挂物品或管线等。

4.9安全出口、疏散标识、应急照明

4.9.1安全出口

1) 厨房面积大于50平方米、地下室厨房面积大于30平方米,必须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2个安全出口间距不少于5米;安全出口疏散门开启方向应向外;

2) 安全出口日常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标识常亮、疏散门开启方向正确、无锁闭、阻塞、占用等。

4.9.2 疏散标识

1) 厨房疏散标识(含安全出口标识)应使用接入消防电源的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如使用蓄电型的疏散指示标志,须每个3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蓄电型疏散指示标志应处于常充电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必须保持常亮;

2) 安管部负责厨房疏散标识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置明显、常亮、无破损、松脱、亮度均匀、地面蓄光型标识清洁、无破损等。

4.9.3应急照明

1) 厨房应急照明宜选用消防电源作应急照明电源,如使用蓄电型应急照明,须每隔3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蓄电型应急照明应处于常充电状态;

2) 工程部负责应急照明的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常亮、蓄电型应急照明处理充电状态、无破损、松脱、接入双回电源等。

4.10 消防安全培训

4.10.1餐饮商户员工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4.10.2安管部负责对新入职的厨房工作人员进行厨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培训及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厨房作业管理(包括设备设施配置要求、三关一闭、油烟清洗、动火监护等)、突发情况处置方法、灭火器材使用维护、消防四个能力、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的使用维护等;

4.11 监管机制

各项目须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值班经理每日抽查不少于餐饮商户总数的10%,安管部负责人每周抽查不少于20%,项目负责人每月抽查重点餐饮商户,发现问题必须追究管理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4.12未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商户的管控

4.12.1责任界定及整改

1) 各项目应发函明确告知餐饮商户未加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界定;

2) 未安装自动灭火装置的商户,各项目应要求商户限期安装。对未能在期限内安装的商户,各项目应积极沟通并协调,督促商户整改,确保安装到位。

4.12.2消防安全管控要求

在商户未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期间,各项目应要求商户配合并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安全:

1) 商户须每周组织全员进行1次消防器械使用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安管部每月对商户全员进行一次专项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2) 厨房区域须配置充足的灭火器和灭火毯。每50平米配置8具4㎏干粉灭火器,每个灶台配置灭火毯2张;

3) 工程部每月不少于2次对商户内的喷淋末端装置、燃气报警器进行检测,安管部每天不少于2次对油烟罩及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 厨房动火期间,必须确保有专人在岗值守,严禁离岗、脱岗。

5.其他

5.1其他涉及本标准以外的安全管控要求,遵照集团相关消防安全作业指导书及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及规范执行;

5.2本标准自下发之日执行,并作为集团总部对各分公司、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及考核依据。

【第4篇】某餐厅厨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餐厅内应禁止吸烟。就餐者如有吸烟者进行劝阻,并引导其到指定的场所吸烟。

2、厨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种固体或液体燃料火锅时,必须遵守操作程序。不许在燃烧中添加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 3、餐厅的各种电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照明设备及线路、插座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临时线。要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如有短路、电阻过大、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检修。

4、餐厅要设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厅内的各种消防设施不能挤占、挪用和遮挡。

5、厨房在炼油、炸、烘、烤食品时必须设专人负责看管。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不要过满,严防油温过热出现明火、溢锅引起火灾。

6、厨房内燃气灶具、烤箱,点火使用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不要用纸张引火。

7、不要往炉灶、烤箱火眼等处倒置各种废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不准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

8、每日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应切断的电源,关闭燃气的总、分阀。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3

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三、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四、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五、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六、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七、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八、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

1、每日检查

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一)、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二)、检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三)、自动喷水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他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四)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五)、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易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首层试验。

(七)、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八)、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九)、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十一)、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十二)、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出规定的空白空间。

(十三)、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

3、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8.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系统在使用中,应每日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压。

(二)、消防泵动力。消防水泵应每天运转一次。若采用自动控制时,应模拟自动控制参数进行启动运转,每次运转易为5min。

(三)、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每天巡检一切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配件,进行外观检查,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四)、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如气压水罐、增压水灌)。

2、定期检查

除日常检查时,应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一)、喷头。每月检查一次喷头外观,喷头外表应清洁,尤其是感温元件部分,对轻质粉尘可用空气吹除或用软布擦净;对含有污垢的喷头应将其分批拆换,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碱溶液或热水洗擦。

(二)、报警阀。每月检查一次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保证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对报警阀进行开阀检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的性能。此试验可通过末端装置进行。如发现阀门开启不通畅或密封不严,可拆开阀门检查,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验。

(三)、管路。检查系统管路有无腐蚀渗漏,湿式系统管路内的水应定期排空、冲洗。对水雾系统管路中的过滤装置应定期清扫。如发现管路中有沉积物,应进行冲洗。

(四)、水源。每月检查一次贮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对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检查消防泵的启动、吸水、流量和扬程,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泄放实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供水能力。

(五)、每月检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有闷盖。

(六)、每月对水流指示器试验一次,利用末端装置实验阀排水,检查其能否及时报警。

(七)、检查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如发现故障及时调换或检修。

3、年度检查

(一)、每两年对储水设备应维修一次,进行修补和重新油漆。

(二)、每两年对消防水泵应解体维修一次。

(三)、自动喷水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可靠性评价,并对施工验收、日常管理维护、修理情况进行总结。

8.3、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8.4、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堵塞安全出口。

(三)、锁闭疏散门。

(四)、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五)、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对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的开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启不灵活、闭门器损坏等故障及时维修。

4、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5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4

1、尽量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厨房构件。

2、炉灶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引燃和辐射热造成火灾。

3、严禁强行使用未修复的电器或炉具。

4、对泄露的炉具,要及时报修,未修好前要做提示提醒他人。

5、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6、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7、对使用过的灭火器具,应报知保安部。

8、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严禁随意改动。

9、确保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0、所有用于消防的通道,严禁摆放任何障碍物。

11、严禁在厨房抽烟。

12、全体后厨工作人员,要参加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加强“三知”教育:知本岗位火灾隐患;知预防火灾的措施;知扑救火灾的方法。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5

1、使用燃料的火灾危险性

厨房是使用明火进行作业的场所,使用燃料一般有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燃气、炭等,在操作和使用过程中,若不能按章操作,很容易产生泄漏、燃烧、爆炸以及雀气中毒等事故,这是引发火灾事故的一个方面。

2、厨房油烟起火

厨房要常年与煤炭、气火打交道,因其场所的特殊性,所处环境一般都比较潮湿,在这种条件下,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不均匀燃烧物及油气蒸发产生的油烟很容易积聚下来,日积月累,会形成一定厚度的可燃物油层和粉层,附着在墙壁、烟道和抽油烟机的表面,如果清扫不及时,就会有引发油烟火灾的可能。如厨房里经常发生的各种烟道火灾就是典型。

3、电器线路起火

厨房电器线路敷设在装修施工中须引起高度重视,比起其它场所来应至少提高一个耐火等级,在平时还应加强维修和保养。在厨房里,装修用铝心线代替铜心线、电线不穿管、龟闸不设保护盖的现象处处可见。这些设施在水汽、油气和烟气的长期腐蚀下,绝缘层老化变质极快,很容易发等漏电、短路起火。另外,厨房内运行的机器也较多,超负荷电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一些大功率的电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会因电流过大导致插头、线路发热起火,这也是引发火灾事故的一个方面。

4、厨房内使用的各种灶具和器具也是引发火灾事故的关键

在以前的厨房火灾中,因高压锅、蒸气车、电饭锅、冷冻机、烤箱等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的现象不在少数。使用ifire消防宝app,实现智能巡更,确保消防安全巡逻质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5、厨房用油也是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

厨房用油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燃料用油,二是食用油。燃料用油,一般是指柴油、煤油,大型的宾馆和饭店则主要采用柴油。柴油的闪点较低,在使用过程中,因调火、放置不当等原因很容易引起火灾。油锅烹调食物,因食用油温过高起火或操作不当使热油溅出油锅碰到火源引起油锅起火是常有的现象,扑救时如不得法就会引发火灾。

6、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

笔者在对宾馆、饭店的厨房火灾进行调查时发现,有很多人都有一种见火而生畏的恐惧心理,碰到火灾发生时,采取的常是消极的逃避方式来处理初起火灾,致使小火变成大火、小损失变成大损失的情况经常发生。另外,在厨房里吸烟也是常有的现象,吸完烟后烟头时常会乱扔乱丢,由此也会引发火灾事故;厨房在进行卫生打扫时,时常出现乱泼倒水现象,这些水很容易进入到各种电器设施的内部,不仅容易使电器设施生锈腐烂,也极易引起电器线路短路起火。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6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7

一、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职责

1、安全消防部部长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消防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四、程序要点

1、登记入库

(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

(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人库登记。

2、领用与归还

(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主任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主任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3)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监控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场所、电房、保安岗位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时检查。

(5)工程部、环维部或其他部门需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部长、经理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晾干,由消防主任签收后人库保管,消防员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3、使用与维护

(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①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②战斗服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③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④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⑤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2)水带、水枪:

①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辖区楼层的消防栓(箱)内;

②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③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货架上或消防箱内;

④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⑤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⑥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3)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①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②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③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消防电话、对讲机:

①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对讲机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③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5)室外消防栓

①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试验;

②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③用油纱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④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⑤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⑥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6)灭火器(“ABC”干粉来火器):

①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备有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

②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振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55℃;

③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④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⑤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⑥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器材保管

(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2)保管要求:

①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②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③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④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⑤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⑥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⑦配置在公共区域的消防器材由各班巡楼保安负责,并在交接班时移交清楚,出现丢失损坏由各班负责。

5、维修保养

(1)消防主任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2)安全消防部部长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3)一般维修由消防主任负责指导维修。

(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6、安全消防部部长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主任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8

一、 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 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 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 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 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 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 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 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9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办公室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保持楼梯畅通,严禁占用楼梯、走廊,严禁在楼梯、走廊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出口上锁。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销售方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领导并及时补充。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向相关单位报告。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凡进入办公场所、生活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内使用易燃易爆气体(乙炔气)、动用电气焊明火操作的,应明确责任人、进行备案后方可施工,因管理不严,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其他设施的应如实报告。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三)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员应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宣传培训。

(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四)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演练结束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安全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单位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人员在中心人秘科直接领导下,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八字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一)为保护人民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物业管理人员应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设施,确保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楼梯、走廊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和封堵。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贮存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全使用天然气,正确安装天然气灶具,使用中间不得离人,不得在天然气管道周围堆放杂物。

(五)一旦发生火警,要保持镇静,及时拔打119电话,将火灾引发地的楼位、门牌号码简明扼要的通知消防队。

(六)管好火源,严禁乱扔烟头。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5)谎报火警的;

(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单位管理人员;

(8)阻塞楼梯、走廊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作它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有关办法予以追究处理。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30

(一)、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办统一建档管理。

(二)、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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